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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2章 得禄家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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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禄已经得知贵客到了,急忙起身迎了出去,与仲信在院门口相遇见礼。

    得禄请仲信到堂屋就坐,仲信边走边看,望着院子里乌压压的一群人,仿佛自己成了稀有动物,他还不太适应。

    及到了堂屋门前,孔二夫人携着惜月正等候着,为了不遮挡惜月的身形,孔二夫人故意与惜月拉开了距离。

    仲信第一眼就注意到惜月了,她正值二八芳华,肤白貌美,体量中等,望之不殊,今晚又刻意打扮一番,秀发高挽,略施粉黛,鬓插玉簪,耳挂金耳环,身穿粉红色宽袖高腰束胸衫,腰间紧束白玉腰带,胸部高耸,细柳纤腰,当得上是倾城倾国的装扮了!

    仲信惊叹地张张嘴,溢美之词却是不能说出口,于是,便向着孔二夫人规规矩矩地行礼,道:“舅母安好。”

    孔二夫人笑盈盈地虚抬手指,回道:“好,好,进屋去吧,我们马上就开饭了,等饭后,我们俩再说说话。”

    “好的,舅母。”

    仲信乖巧地点点头,又望了望惜月,这才与得禄去到堂屋里。

    孔二夫人望着仲信进屋了,便转目打量惜月,惜月方才已被仲信看的脸红了,再被孔二夫人这么一看,更是娇羞了。

    “娘亲,你这么看着我干嘛?”惜月弱弱地问道。

    “我看自家女儿有何不可?你今晚打扮的这么漂亮,只是给信哥儿一个人看的吗?”孔二夫人笑着打趣道。

    惜月状若无辜,好整以暇,道:“这副装扮,是母亲给女儿提前置备好的,也是母亲想让女儿穿给信哥儿看的,好让信哥儿夸赞她未来的泰水多么会打扮女儿。”

    孔二夫人呵呵一笑,笑容爬满了脸颊,回望了堂屋里的情形,又瞥了惜月一眼,道:“告诉你一个秘密,你说的这个‘未来’已经近在眼前。”

    惜月不由得吃了一惊,近在眼前,也可谓是正要筹办的事情,这似乎是有些急切了。

    她正要向孔二夫人问个明白,可是,孔二夫人故意逗她,已经翩翩去了厨房了,惜月犹豫片刻,也跟了过去。

    堂屋之中,仲信还瞥见了三位客人,微微诧异,不过,不需他去动问,得禄便指着三人介绍道:“信哥儿,这三位都是从开封城过来的大商贾,分别是张员外,李员外,王员外,三人与我有旧,便请我代为引荐,要与信哥儿做一笔大买卖。”

    仲信更是诧异,单看三人的装扮,说是农户有人信,说是商贾没人信的,装扮如此奇怪,又与得禄相识,三人此来的目的很值得推敲了。

    三人立刻上前一步,拱手客套道:

    “周家主,幸会,幸会。”

    仲信礼节性还礼,道:“好说,明日上午,三位可以来找我商谈要事。”

    三位客人见仲信干脆利落地答应了,十分地欣喜,因为得禄要举办家宴,三人便纷纷拱手告辞,得禄假意挽留,不成,也就作罢了。

    随即,长子遇春开始张罗家宴了,佳肴陆陆续续地端上了桌。既然是家宴,也就无需男女分桌了,得禄家的儿媳,女儿,孙子孙子皆可上桌,抛出小孩子,座上拢共九人,另有侍女若干,围满了圆桌,占满了堂屋。人人都是喜气洋洋的。

    圆桌之上无主位,得禄仍是习惯坐北朝南,仲信与惜月挨坐,孔二夫人坐在得禄与仲信之间,而得禄另一侧则是树春,余下两对小夫妻坐在下首。

    得禄率先动了筷子,众人也就无需再忍了,纷纷夹菜吃饭,得禄家的饭桌上,没有太多的规矩,不似周家那般寂寥无声。

    仲信不着急动筷子,望着满桌的佳肴,猪鸭鱼肉,山珍海味,齐全了,可他都熟视无睹,目光炯炯地看着摆放在中央的白色大瓷盘,里面盛着的是大盘鸡,由孔二夫人和惜月精心烹制而成的,正腾腾地冒着热气,又混着独特的香气,只是闻着,就让人饥肠辘辘了。

    仲信非是美食家,就不去细细地评价色香味了,他笑着,从瓷盘里夹取一块好肉,也不放在碗中冷凉,就直接送入了口中,细细咀嚼。鸡肉辣味很重,这一点最重要,辣使人开胃,也让人上瘾,能够化腐朽为神奇,除此之外,鸡肉中混有一股独特的香味,应该是放入了香料的缘故,混着肉香,给人一种愉悦,可口的感觉,这种感觉,他从来没有在大盘鸡中吃到过,倒是从杂牌秘制老汤熬出来的牛肉中试过这种味道,真是让人欢喜啊!

    “信哥儿,我们做了一桌子的菜,你却是只吃那一道,我们的心思不是白费了吗?”孔二夫人见仲信钟爱大盘鸡,便笑着打趣道。

    吃大盘鸡使仲信感到快乐。他轻笑一声,持拿着碗筷,道:“舅母和表妹的厨艺真是太好了,这满桌的佳肴都让我垂涎,只因我心念大盘鸡,浅尝后竟被迷住了心窍,若不是舅母出言提醒,我竟还不知道呢!”

    众人不禁哄堂而笑,纷纷要品尝大盘鸡,仲信也赶紧给孔二夫人夹取一块儿好肉,慰劳其制备了丰盛的晚宴,使得孔二夫人整个晚宴都笑的合不拢嘴。

    趁此机会,仲信转目看着端坐在身侧的惜月,脸颊无暇晶润,脖颈修长白皙,真是让人垂涎啊!

    惜月感受到仲信凝注的目光,不禁从脸颊,红到了脖根,但她觉得不能无动于衷,让仲信以为自己没有大家风范,挣扎着转过头,微笑着,看着仲信。

    惜月转过脸颊,仲信便能看仔细她的整个容颜了,宛如瓷器一般精致美丽,他不由得心慌了,撇开目光,道:

    “表妹,爱吃肉,吃辣吗?”

    惜月看着仲信,眼神里露出得意,点点头,轻启朱唇,道:“喜欢。”

    随即,仲信也给惜月挑了一块好肉,惜月道了声谢。

    酒足饭饱,侍女们收拾碗筷,换上水果点心。

    仲信肚子里犹如火烧一样,脸上也是流淌着汗珠,另外,他又喝了得禄珍藏的好酒,脸颊更是红润,身子也有些轻快了,这得益于他极少饮酒吧。

    这时,侍女上前用白净的毛巾为他擦拭汗珠和双手,仲信抬头一看,也是一位模样端正的妙龄少女,仲信很享受这种感觉,微微一笑。

    “表舅,这场晚宴真是很享受,感谢你和舅母的盛情款待。”

    仲信转过身子,又看着得禄和孔二夫人,诚恳地说道。

    得禄笑盈盈地摆摆手,道:“一家人何须客套,你若是喜欢,天天过来,我们也是欢迎的。”

    天天来,自然是不可能的,老夫人都会有意见的,得禄也只是嘴上一说。仲信有许多事情要操心的,还是比较繁忙的,一般而言,仲信都是自己在别院吃饭的。

    仲信点点头,错开话题道:“今日晌午,我拜去见祖母了,她老人家对表舅的孝心是赞不绝口,还有那一灯大师,竟能治好祖母的顽疾,祖母亦是对他十分感念,着我好生感谢人家,是以,我想向表舅打听一下,这一灯大师的来历。”

    得禄更是开怀,能别人所不能,这真是一件令人感到自豪的事情。老夫人腿疾日久,周府上上下下都不得其门而入,还是他得禄初来乍到,就把事情给办成了。

    “老姑能站立走路便好!”得禄美滋滋地感慨了一句,又继续说道:“那一灯大师是开封城相国寺里的得道高僧,也是医道圣手,名声在外,因我们家常去礼佛,捐纳些香火钱,而大师也常回赠一些经书,念珠,是以,我家与大师有些许旧交。只是,凭此便能请动大师远赴白沙镇,也是出乎意料的。”

    仲信明白得禄话里的含义,这非是得禄在推辞功劳,而是在说一灯大师来到白沙镇,可能是别有所求的。不过,这却是无碍,老夫人承了一灯大师的恩情,周家自会报答他的,只是,能帮则帮,不能帮则罢,这是仲信做人的原则。

    “好,改日表舅若是有暇,便带一灯大师到我别院中,我也好听听大师此来何求。”

    得禄认同地点点头,随后,又与仲信闲谈其它,直到天色很晚了,仲信方才起身告辞,树春也一起跟着走了。

    出了得禄家别院,夜已经深了,路上起了凉风,吹得仲信脚步又沉稳了。

    “孔叔,你看表舅从开封城里出来的,无论是见识,还是人脉,都胜过了久居白沙镇的你我了。”

    树春嘿嘿一笑,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得禄善于交际,我们长于致事,不能比的。”

    仲信也只是打趣而已,并未放在心上,这时,他目光凝视,随意说道:“看到表舅家的一应用度,我在想,周府是否太过节俭了些。”

    树春举头望月,天空中只挂着一个不甚明亮的月牙,他踌躇了片刻,方才悠悠地说道:“周家与孔家志向不同,孔家表面简朴,骨子里金贵,孔家恰恰相反。”

    仲信不置可否,缓慢地走出了百余步,又定住了脚步,郑重地说道:“何况,周家也非是真的节俭,你治下百姓才是真的节俭啊!孔叔以同理之心治民,百姓们有福了!”

    树春神色一震,眼睛发亮,似产生了共鸣,又补充道:“公子,真正节俭的人,当是你我他,可是,那些想节俭,却是一无所有的难民又该怎么算呢?”顿了顿,树春又不假思索地说道:“试想,难民讨了一口残羹剩饭,这就是他唯一的财富了,他若是一口吞了,那是不是就太奢侈了,一口饭就吃尽了所有的财富了!比之得禄家如何?”

    仲信秒懂,树春这是按照百分比计量财富,而不是数量和质量,这是学堂里教授的知识,显然,树春也是忙里偷闲去充电了。当然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树春在位治下百姓考虑生计了,这大概就是在其位,谋其政吧。

    另外,树春也透露出自己的看法了,他是反对仲信讲究奢华的,与其讲究奢华,倒不如省下钱粮去救济灾民。

    于是,仲信放弃了刚刚兴起的想法,叹了口气,不知是为百姓,还是为自己,道:

    “难民最是奢华了,谁也比不了,我们就照旧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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