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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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贡港位处繁市近郊,原本和下九区一样,也是个出海捕鱼的远洋港口,随着填海造陆工程的展开和新国际机场的竣工,这一带渐渐转型成了以捕捞海鲜和沙滩观光为主的旅游区。

    因为远离市区,又和最繁华的cbd只隔着一条海湾,很多在市中心工作的富豪都会居住在三贡镇附近,买或租一幢靠海的小别墅,每天早晚乘坐跨海小轮通勤,远离都市的喧嚣纷扰。

    工作日的海滩人流并不算多,人们三三两两聚集在遮阳伞下,或站或坐,喝酒谈心晒太阳浴,看起来十分惬意。

    吉普车沿着海岸线一路往前开,应晚本来以为于白青是要带他来三贡的海滩,没想到很快就要驶出小镇的地界了,他哥却仍然没有要停车的意思。

    风景优美的海岸线被吉普车远远抛在后头,于白青握着方向盘沿路边的一排海鲜酒家兜了个圈,把车开进了镇上一座偏僻的发电厂。

    发电厂从外观看起来废弃已久,水泥路铺到一半便停了工,地面上全是细细碎碎的小石子和玻璃渣。

    默默观察了一圈周围,应晚不知道他哥为什么要带他来这里。

    于白青先下了车。

    他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从后备箱里取出盲杖,递到了应晚手中:“这里路不平,下车的时候走慢一点。”

    伸手握着盲杖,应晚不断敲击着地面,开始慢慢往发电厂的大门外走。地上确实堆积着很多杂乱的小石子,为了不露出任何破绽,他尽可能地放慢着自己的脚步。他知道身后的于白青也在走走停停,两人之间的距离一直没有超过半米。

    于白青从来不爱走在他前面。

    小的时候他耍赖,出门的时候不爱用盲杖,每次都要拉着于白青的衣摆,像只小动物一样走到哪跟到哪。

    于白青那时候担心他过度依赖自己来辨认方向,出门的时候换了个方法。每次都一声不吭地走在他的身后,让他独自确认行走的方向,只有在他走错路线的时候,才会上前纠正。

    他曾经问过于白青,为什么一定要让他学会独自走路和外出,于白青只是揉揉他的脑袋,没说什么。

    教会自己怎么找到回家的路,教会自己走在人海里不必感到害怕,教会自己即使身后没有依靠也能一直向前,然后便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自己的生命里。

    他后来才知道,于白青其实早就做好离开的准备了。

    一步一停地走出发电厂的大门,应晚发现人行道的正中央被人放了一袋臭烘烘的湿垃圾,污水沿着地面缝隙流了一地,很多苍蝇围在垃圾袋的周围乱飞。

    他微不可查地停了一下脚步。

    脚上穿的这双白色运动鞋,是住在一起以后于白青给他新买的,如果踩到了地面上的污水,肯定会被弄脏,他不想让这双运动鞋沾上污垢。

    可是如果就这样撑着盲杖继续往前走,不中途绕开的话,鞋子会直接踩进那一汪污水里。

    为了不露出马脚,他已经下意识地抬起脚,做出来继续往前走的动作,突然发现跟在身后的人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于白青一言不发地走上前,牵着他绕开了地面上的赃物,沿着人行道另一侧干净的地方走去。

    牵住他的手掌心有些烫,五指扣住手腕却没有握紧。感受到紧贴着的肌肤传来的温度,应晚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

    他微微张开唇,正想说些什么,却发现握住自己的手已经松开了。

    “……”

    两人转过人行道的拐角,这回换成了于白青走在前面。他的步子越来越大,微蹙的眉尖暴露出了他的心绪不宁。

    后来,于白青干脆从口袋里拿出根烟,边走边点起了火。

    过了一会,他听到应晚在背后喊他:“哥。”

    在缭绕烟雾中回过头,于白青这才发现自己走得太急,已经把他弟甩在了身后几米远。

    应晚见这人终于舍得回头了,微微压了压唇角,握着盲杖朝他哥追了过去。

    “怎么了?”

    “没什么。”

    他原本想对于白青说,哥,你握住我手的时候,脉搏跳的好快。

    --

    跟着于白青在人烟稀少的小镇走过好几条街道,直到已经完全看不到刚才停车时的那座废弃发电厂,两人总算抵达了目的地。

    三贡镇的弼打街。

    应晚知道这个地方,但他从没来过。

    弼打街算是低配版的港口酒吧街,街道两侧全是各种带有异域风情的酒吧和小酒馆。每家店的头顶都挂着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牌,墙面上喷满了看不出含义的卡通涂鸦。

    来到一家座无虚席的酒吧门口,于白青让他在路边等着,接着走进店里,给坐在吧台前的一名光头递了根烟,和他轻车熟路地说了几句什么。

    光头顺着于白青所指的方向望过来,有些狐疑地打量了几眼站在路口的小瞎子,随即从座椅前站了起来,示意他们跟上他。

    领着于白青和应晚一路来到酒吧背后的巷子里,光头男在一个不起眼的纹身店门口停下了。

    纹身店的铺面旁有一道沿着地面往下延伸的台阶,台阶尽头拉着一道黑色的门帘,路过的人看不到里面有什么。

    “老规矩,先上交手机。”光头对于白青说,“出了这里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们,大家好聚好散,都好做生意。”

    于白青从口袋里拿出自己的手机,放到了纹身男手中。应晚这时敏锐地发现了一个细节,他哥今天带出门的手机,和平时上班用的并不是同一个。

    光头走到应晚的面前:“还有你的。”

    指间还剩下半截烟头,于白青抬手抖了抖,对着光头淡淡开口:“他没手机,什么都看不见,很安全。”

    应晚的老人机最终还是留在了他的裤兜里。光头带着两人走下台阶,伸手掀开了挂在门上的帘子:“进去吧,他们已经在等你了。”

    跟在于白青身后一起走进这扇挂着门帘的小门,应晚这才发现帘子的后面别有洞天。

    和门口相连的是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尽头立着一道向两边敞开的大铁门。距离大门还有一段距离,他就已经闻到了一股湿浊的烟酒味。

    随着两人离大门越走越近,空气中充斥着的雄性荷尔|蒙气息也愈发浓烈。头顶的灯管忽明忽暗,泛出深蓝色的幽幽光亮。

    一道刺目光线从大厅□□入他的眼中,伴随着耳边传来此起彼伏的呼喊声,应晚意识到了这是什么地方。

    他曾听“leon”的几名常客提起过这里。繁市郊外有一个地方,来钱来得比中彩票还要快,只要你够胆,人没死没残,上一次台就能赚到丰厚的出场费。

    如果说俱乐部做的还算是正当生意,那这里就完全是一个隐藏在灰色边缘地带的洞穴。

    弼打街地下拳击场。

    地下拳击场从不问来处,也不拘于性别年龄,无论你平时是cbd里西装革履的金融精英,还是路边以偷盗为生的痞子流氓,甚至是非法移民来的外国人,只要走进这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一切都只凭两只拳头说话。

    “leon”里以前来过这里的客人,大多是作为下注的观众来押谁输谁赢,只要运气好,经常能赚得盆满钵满。哪怕偶尔输点小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闲暇时来享受和体验一下感官的刺激。

    跟着于白青走进拳击场正门,首先映入应晚视野的,是一座四方形的大型拳击擂台。擂台上有两个拳手正在头抵着头对峙博弈,他们全身上下被汗水打湿,紧盯着对方的眼珠里布满了红血丝。

    擂台四周围绕着近百名观众,众人高举着手,对着台上的两人发出激昂的嘶吼。

    十几秒后,随着站在左侧的拳手率先发起抱持动作,两人在拳击台上滚作一团。其中一人将另一个人狠狠抵在围栏上,一个右勾拳朝着他的鼻梁狠狠撞去。

    另一个拳手被打得偏过头,带着血丝的牙齿从半空中飞过,落入了吧台前一名观众高举的酒杯中,金黄的酒水顷刻间被血液染红,全场顿时发出一阵嘘声。

    与正常的拳击比赛不同,这里的比赛不设裁判,不喊暂停,直到一个人将另一个人打到毫无还击之力,比赛才算结束。

    台上失败的选手被工作人员拖了下去,胜利的那一个也终于体力不支跪在了地面上。周围的观众们欢呼尖叫着,纷纷开始朝他的身上扔大把大把的现金。没过多久,那人膝前就堆满了红色的纸币。

    一场比赛结束,台下的观众们逐渐四散开来。有的拿着赌赢的钱到吧台的屏幕前继续下注,有的围坐在荷|官身边直接开赌,还有的甚至因为比赛结果产生了争执,在门外的过道上大打出手。

    “别乱走,”在栏杆前碾灭手中烟头,应晚听到于白青在自己耳边开口,“等人。”

    在大门口站了不到五分钟,两名身穿黑白制服的侍应生来到了他们的面前。

    “是‘鹰’吗?”一名侍应生看了眼于白青递来的号码牌,“比赛还有二十分钟开始。”

    说完这句话,他的视线越过于白青,看向了站在他身旁的漂亮青年:“这是你今晚的见证人?”

    于白青撩了一下眼皮,似乎有些漫不经心:“嗯。”

    上下打量了应晚半天,这名侍应生似乎有些不确定。

    这人手里拿着盲杖,一双眼睛茫然而又无神,看起来是个看不见东西的瞎子,这样的人怎么当见证人?

    于白青并没有多说任何废话,他脱下外套,递给眼前的侍应生:“带他去二楼。”

    应晚像是突然察觉到了什么,他握紧手中盲杖,有些仓促地问面前的人:“哥,你要去哪?”

    接过另一个侍应生递来的拳击绑带,于白青咬着绳头将绑带拉开,开始将白色绷带一道道往手背上缠。两只手的绑带都系好后,于白青披上了侍应生送来的大毛巾:“乖乖待着,等会来接你。”

    眼睁睁看着于白青跟着几名站在过道里的工作人员离开了大门口,应晚突然有些猜不透他哥来这里的目的了。

    于白青为什么突然要来地下拳击场打比赛?

    ……为了钱?

    眨了眨眼,应晚将这个想法从脑海里抛了出去。

    不可能。别说他哥现在是一名有公职在身的警察了,哪怕是以前上大学攒学费的时候,于白青宁愿从早到晚多做几份兼职,都不会想通过这种途径来赚钱。

    在侍应生的带领下一路上到二楼,应晚发现楼上是一排并列的包厢卡座,每一个包厢里都有独立的沙发、餐台和酒水。看来这间地下拳击场和“leon”一样,也有专门用来赚有钱人钱的vip贵宾区。

    侍应生将他领进了其中一间包厢,在餐桌上的酒杯里盛满红酒,对他弯下腰:“先生,作为‘鹰’的见证人,如果他在下一场比赛中获胜,请您站到包厢外的阳台上来,举起酒杯见证他的胜利。”

    应晚的眼皮微微一抖:“什么是见证人?”

    “见证人是我们这里的一个传统。”侍应生担心他不明白,尽职尽责地向他解释,“我们这里每年都会选出一名拳王,拳王可以拿到拳场整年百分之十五的盈利,但也同时需要接受任何人的挑战。”

    “只要是报名参加擂台赛挑战拳王的人,都可以携带一名见证人同行。但受邀的见证人有个要求,必须是挑战双方都认识的人,这样才能够增加比赛的趣味性。”

    “他挑战的人是谁?”

    “来我们这里的人用的都是化名,我们只知道他叫做‘蛇’,除了去年没有参赛,已经卫冕了三年拳王了。”

    比赛开场的背景乐声响彻整座地下大厅,牌桌前的荷|官收起筹码,观众们又陆陆续续回到了拳击场的周围。

    看到了出现在头顶屏幕上方,两只交叉在一起的金色拳头,观众席立刻传出一阵欢呼声。他们今天来得还算挺值,时隔一年,今天居然又有挑战拳王的擂台赛了。

    奖池里滚动的码数越来越高,人们前簇后拥地来到吧台前,开始在卫冕拳王的池子里疯狂下注。

    这里的规则是比赛用时越短,奖励越多。如果拳王能像过去几年一样,三招之内就把对手ko,那他们今天能够赚到的下注金绝对不会少。

    一阵开赛的铃声响起,站在拳击场后方过道上的工作人员掀开了低垂的帘子。

    看到出现在帘子后的那道熟悉身影,应晚的瞳孔一缩。

    他首先看到的,是绑在他哥腕间的白色拳击绷带。绷带紧紧缠住于白青的手心手背,将他修长的指节衬得愈发骨节分明。

    于白青的身形挺拔而修长,脱去了上衣,他流畅的肌肉线条显得更加紧致匀称。

    活动了一下脖颈,于白青双手合十叩响指关节,眸子稍稍往上一抬,看向了二楼自己所在的方向。

    他现在被包厢的门帘拦在后面,于白青站在拳击台上,并不能看到他的脸。

    应晚突然感觉有那么一瞬间,他们的视线在半空中短暂交错。

    随后,工作人员也掀开了拳击场另一侧的帘子,随着那人从门内走出来,现场的气氛顿时达到了沸点。

    人们举起双手,大声喊出这位卫冕之王的名字:“snake(蛇)——snake——”

    接过台下扔上来的毛巾,来人简单擦了擦头上的水渍,在一片欢呼声中走上擂台,站到了于白青的对面。

    金发碧眼,双肩魁梧而又宽阔,脸上一副熟悉的欠揍表情——

    应晚举起的酒杯突然僵在了半空。

    --

    默默打量着站在自己对面的人,奥托觉得这人好像有些眼熟,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他本身就练了十几年拳击,也请了专门的私教在家里练习,算得上是半个职业选手。

    从三年前来到繁市执行任务开始,他便捡起了之前的老爱好,每周末都会来三贡的地下拳击场打比赛练练手。

    自从第一次上场打比赛,他就几乎没尝过什么败绩,渐渐被圈子里的人称为了这里的“卫冕之王”。后来,他干脆出手买下了这家地下拳击场,自己打拳击的钱自己赚,反正繁市的警察也查不到他头上。

    拳击场在他的手里起死回生,他也在这里立下了规则,自从他接了盘,这间老牌拳击场就再也没有出过人命。

    就在昨天晚上,他刚和往常一样应酬完回到住所,就接到了拳击场经理打来的电话,说有人联系了拳击场,要求和他来一场1v1的挑战赛。

    他原本想要直接推辞,毕竟这次回来得不算光明正大,尽量能低调就低调一些。没想到经理告诉他,对方说他这次带来的见证人,自己也认识。

    收到经理发来的照片,奥托发现照片里的人居然是那天晚上出现在俱乐部自己房门口的鸟儿。

    抱着好奇的心态应下了这场挑战,他决定来会一会这个不自量力的家伙。

    奥托却完全没想到,自己刚站上拳击场的主台,还没来得及开口发问,对面的人就直接往右摆出一道虚拳,朝着他的下颌直直袭来!

    奥托连忙往右偏头躲了一下,却发现面前人的速度更快,只是片刻不留神的功夫,那人便几步闪到了自己身后,用绑着绷带的拳头对准了自己的肋骨。

    “……”

    生生受了对面人一拳,奥托喉中涌起一股腥甜,神色开始变得认真了。

    观众席因为拳王开场的弱势陷入了一片沉寂。往后退了几步,他往地上吐了一口带着血星的唾沫:“f**k,我和你有仇?”

    冷峻面容掩映在大厅昏暗的灯光下,面前人看起来并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这人明显铁了心想要对自己下狠手,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这样的眼神了。

    宛如一只在自己领地里巡逻的老鹰,看到了从洞穴里冒出头的毒蛇,马上伸出爪子往下俯冲,想要立即置他于死地。

    奥托在脑海中迅速想了想,他除了生意场上偶尔会和人起冲突,平时向来低调,并没有惹上什么厉害的仇家。

    他之前说,他也认识——

    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奥托抬起双臂活动了一下臂膀,在两人冲上前挥拳而过的时候,在面前人的耳畔低声发问:“你也认识n?是他的客人?”

    他并没有直接说出知更鸟的名字,只是用来他在俱乐部里的化名。毕竟自己对这人还不够了解,这人给出的是俱乐部里的截图,想必也是在俱乐部里认识鸟儿的人。

    挥拳的人听到这句话,拳头在半空中停滞住了一瞬。

    趁着眼前人迟疑的半秒,奥托反身一个右勾上拳,正正打在了面前人的小腹上。男人皱着眉头往后退了一步,嘴角沾上了一道淡淡的血丝。

    台下传来一阵激动的呐喊声,让拳王趁他不备赶紧ko他。

    眼看着金发男人活动着五指走上前,于白青看到二楼阳台上出现了一道人影。

    应晚从包厢里走了出来。他站在高处,一双无神的瞳孔定定地落上擂台,像是正在看他所站立的方向。

    --

    在于白青朝着奥托挥出拳头的那一刻,应晚突然明白了,那人今天带他来这里的目的。

    在俱乐部里衣衫不整被于白青撞见的那天,他有想过,于白青看到自己的狼狈模样时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于白青当时转身就走,什么话也没有说。

    却又在自己跌跌撞撞满身酒气地走下台阶时,从背后为自己披上了一件外套。

    应晚突然想起了小时候母亲讲的一个故事。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波旁王朝时代,贵族们都热衷于骑马出战。他们摘下手套,举起手中佩剑,为了荣誉而朝对方发起决斗。

    那个男人不爱说话,却并不是无棱无角。

    有些事情无关是非对错,他只是在捍卫某一件东西。

    拳击场上,于白青撑着膝盖站了起来。他用手背抹去嘴角血痕,抬起眼睛与二楼的自己遥遥相对。

    “祝他好运。”站在一旁的侍应生说,“他在为你而战。”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小跑着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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