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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歹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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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袁晁大哥即将出狱之时,她应该在洛阳城等他才是。这样,他和她就能够永远在一起了。她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一再羞于自己是残花败柳呢?这不是作茧自缚吗?

    她现在需要的是破茧重生!

    苟中想好好劝说一下她,但他觉得现在还不是最好的时机。

    身逢乱世,能找到一个平安度日的地方已属不易。至于追求爱情嘛,也许是太奢侈了点。

    像朱财兄弟这般情圣,而今不也安分守己地沉默着吗?

    苟中知道朱财穿越以来,情感上受到了一次较大的打击,朱财情迷银狐幻化成的玉妃,而他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面杀死了那妖精。这是他欠了朱财兄弟的,他希望将来能找个机会还了朱财的这笔情债,就像宋江后来终于还王矮虎一个好婆娘一般。

    不过他也看出朱财处处留情,那天朱财想和容妃亲近,而容妃却弹《陌上桑》曲以暗示他,朱财最后也明白了,就不知他会不会又因此事而生嫉恨之心呢?

    应该不会吧,朱财不会那样小肚鸡肠的。虽说他对容妃有倾慕之心,但与苟中不同,对朱财来说,其实那只不过是受性力的驱使罢了。要不朱财就不会跟那个王厨师也去红灯笼处寻花问柳了。

    苟中在马上胡想了一阵子,突然一个念想电一般闪过:对了,差点给忘了。容妃特别赠送的锦囊呢?现在已经完全平安离开洛阳城了,可以打开锦囊看看了。

    可是朱财就在身边,玉玲就在身后,很不便看啊。算了,忍一忍,总会找到机会拜读容妃的锦囊的!

    想到出神之际不禁在马上回望了一眼洛阳。他看到辛五娘也在回望,她自然是在回望袁晁大哥呢。

    “中哥,你回望什么?你还是舍不得离开洛阳是不是?我也舍不得离开!嗐,我本来就当上娘娘了!就是觉得那皇帝好丑一个球似的,抱都抱不住呢。”

    苟中笑了,听她说话他就想笑。也就把思念容妃之情放淡了。

    玉玲打了一声哈欠,说好困,又怕不小心摔下马去。这小妮儿就是多事,他琢磨着,就说抱着我的腰,就不会摔下马去!

    她果然就抱了腰,他的脑后神眼一下子就发现了秘密,这女孩笑着了,笑得好开心,笑得好狡黠。

    看来杨玉玲经龟息功的治疗,身体已差不多全愈了。她现在的聪明狡黠,犹胜于以往呢。

    苟中稍稍偏了头,从脑后眼他不难看到坐在朱财后边的一肚子心事的辛五娘,心里突然有了一种着想。袁晁大哥还没出来吧?

    他应该是没出狱。就等明天了!不过那狗官刁得很,会不会突然改变了主意呢?

    是应该看看那刑部大牢了!

    苟中于是暗暗默诵心觉咒。很快他又一次神游昔时牢狱了。

    他看到自己曾经待过的地方,与袁晁大哥相邻互通的那扇门上,如今也是上着铜锁。可是那里面待着的,分明是另一形相大异的汉子。

    袁晁大哥呢?大哥!

    难道说那王御史良心发现,很快就将他提前释放了?

    再一次诵心觉咒,意念集中在袁晁大哥现在的所在,片刻之后,靶位找到了。天哪,活生生的又一幕梁山好汉的发配充军!

    袁晁披枷带锁,脚着芒鞋,徒步行走在黄尘古道上。前有公差,后也有公差,公差腰佩刀手持棍,凶霸霸的一副不好商量的模样。

    苟中不由得想起林冲的野猪林,武松的飞云浦。

    高高的庾岭,崖壁上刻着岭南道,岭上山脊筑有一雄关,称岭南雄关。

    呀呀呸,狗娘养的王御史,竟是如此歹毒,竟然瞒着爷,将我袁晁哥偷偷发配了岭南!苟中又惊又怒。

    霎时间心里腾起一团火,就想做一回血性武二,杀回孟州道,来个血溅鸳鸯楼。

    袁晁大哥,是兄弟没用,不仅没有把你救出来,反而累你受苦!

    他心里好悲哀好悲哀,看着眼前的辛五娘,想着岭南发配路上的袁晁大哥,突然特别地感伤,真是一对苦人儿,竟然被赋予如此沉重的苦难!

    也许是神的抚慰吧,苟中的眼前突然显示了一行字:

    大哥百日得脱,大嫂何日相托。

    这是啥意思呢?

    看来大哥虽说好惨,但也很快就熬出头。只是要帮助大嫂和大哥圆了梦,却不那么容易呢!

    不管怎么说,大哥能出来就好,大嫂有了盼头,还怕等不了和合圆梦吗?

    好不容易,奔驰了将近一个时辰。已经是日上中天了。

    也还好一路上多有高山雄峙,绿木成荫,所以完全裸晒在骄阳之中不算太多,但也被逼出一身汗来。

    苟中终于从盘绕的思绪中超脱出来。

    这样又走了一顿饭的工夫,便都觉腹饥,就进了一家路边店。那店外边斜斜地插着杏黄的酒旗,垆边有一妇人在那里卖酒。苟中便想起了韦庄的《菩萨蛮》,只可惜这女人却是胡妇,而且绝不是“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的那种美儿。

    这妇人不仅不美,而且有几分泼辣劲,眉如板刷,眼似弹珠,看上去还有些凶恶。

    苟中看了朱财一眼,无非提醒防着这婆娘。他这时就立马想到了,十字坡上颇有恶名的母夜叉孙二娘。

    她会不会就是那类人物呢?如果是,那她就是孙二娘的祖宗,从唐而宋,也要传上好多代呢!

    嘻嘻,在酒里下蒙汗药,蒙翻后,就拉到后边,过水洗净了,大卸八块,再剁成肉酱,做了人肉包子!

    人心歹毒呀!

    呀呀呸!她果真是天杀的母夜叉,日复一日地做这种血腥罪恶的营生吗?嗯哼,要是让我苟中查实了,势必也要做一个了断!

    那男人过来了,却不是胡人,而显然是汉人!

    汉胡通婚吗?在唐代也没什么条文约束。问题是在此乱世,这汉胡夫妇,会不会做出张青和孙二娘做的那种事来呢?

    “客官,吃饭吗?这里有酒有包子,有米饭有牛肉!”

    苟中听他介绍,心里就不禁一乐,还真的就这么叫开了,哇噻,蒙汗酒,人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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