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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漫长的思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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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二上学期总算结束了,参加完数学考试后,同尘放下了压在身上的千斤重担,顿时觉得浑身轻松,生活又充满了光明。 然而在领通知书那天,这重担又落在她的脚背上,砸得她双脚麻木:数学成绩实在惨不忍睹。为了疗伤,领完通知书的晚上,同尘和许诺c沈原约好一起庆祝学期结束,同行的当然还有木双清c幻c影。朱利安也从埃及回来了,带回一个皮肤黝黑的外国幽灵,那是长存。他迷上了埃及人的外貌,所以就按照某个魅力男星的模样,改变了自己的样子。长存就是如此,变成幽灵后,他最喜欢折腾自己的外表。现在的他目光深邃,眉间英气逼人,还穿着穆斯林的白色长袍,和金发碧眼的朱利安站在一起,真是一道亮丽养眼的风景,瞬间提高了同尘这个小团体的国际品位。

    另外,同尘和许诺交往快三个月了,经过大吵大闹,对同尘的恶毒诅咒以及无休无止的捣乱后,朱利安也只得接受这个事实,不再处处针对同尘。他曾经说过,如果许诺真正交女朋友,他就会退出,站在一旁静静观望,因为不想让许诺讨厌他。所以,现在同尘和朱利安的关系异常的融洽,只是时不时地,朱利安会提醒同尘,如果她和许诺闹翻,他就会趁虚而入。同尘曾经听说过“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据说在恋爱过程中,受到的外部阻挠越多,两个人的感情也越牢固。这就是为什么偶像剧里总有男二女二和一堆奇怪父母的阻挠,只是为了加深羁绊;这也是为什么童话故事的结局总是“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因为婚后生活没了跌宕起伏,王子公主只好依靠每天吵架斗嘴来增加生活的戏剧性。所以,同尘觉得对于她和许诺的感情来说,朱利安的存在非常重要。

    冬天,聚会当然要吃火锅啦,因为请客的人是几个人中最有钱的许诺,所以幻和影毫不客气地点了一大堆啤酒。菜都上齐了,沈原还没来,连双清今天也没见过他,好像是领完通知书后去某个亲戚家了。

    在幻和影喝下三瓶啤酒之后,沈原总算来了,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位留着长卷发的美女,笑盈盈地伸手大大咧咧地向大家打招呼,说道:“不好意思,听沈原说你们有了不起的聚会,我来叨扰了”

    她脸色苍白,身形瘦削,看起来像大病初愈,可浑身上下似乎都披戴着阳光,丝毫不给人病殃殃的感觉。同尘觉得,正是因为她的加入,才让这个友人间的小聚变得了不起。

    这个女孩是王慕沙,她是沈原妈妈的表姐的女儿,本来正在上大四,不过为了追求自己的写作梦想,于三个月前休学,目前处于家里蹲状态。她笑起来时,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散发着一种介于成熟与可爱之间的魅力。许诺像望着仙子一样看着她时,同尘夹了一只大辣椒放进他碗里。许诺非常害怕吃辣的东西,看着他哭丧着脸吞下辣椒,同尘都快笑岔气了。

    “王姐姐,只为了写小说而放弃学业值得吗你不是重点大学的学生么”同尘问她。其实同尘非常喜欢她这种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的酷劲。

    “对我来说当然是值得的,年轻嘛,想要拼一拼,而且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万一写作事业失败呢”双清问。

    “失败了的话,就去找个普通工作做着呗,到处都是路,总有一条属于我。目标和梦想就像恋情一样,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呀。”

    王慕沙一直都笑眯眯的,看起来对自己的未来丝毫也不担心。她可真是个奇女子,非常有趣,可能第一眼,就让同尘和她的朋友们喜欢上了她。不过,慕沙看不到幽灵,这一点还挺遗憾朱利安和长存在一旁说了一堆恭维她的话。

    “同尘,再问我一个问题吧,或者你也可以自己讲故事什么的。”王慕沙又说。

    “我一时也找不到该问你什么。”同尘回答。

    “没关系,只要你能一直讲话就好。”

    “可是我要吃菜吃肉,没空哪。而且,为什么我要一直讲话”

    “因为你的声音很好听,让人觉得非常舒服,就像经历过两个月大雨的人,突然见到阳光的那种喜悦。”

    大家的目光都转向王慕沙。沈原解释道:“慕姐姐是个怪人,对声音特别敏感,会根据声音决定喜欢或是讨厌某个人。”

    “沈原,不要说这么奇怪的话吓大家,我哪是什么怪人而且,要说奇怪,沈原才是最奇怪的一个吧。”

    “我怎么奇怪了”

    “明明不会做菜,做出来的面条却是超级好吃。”

    “这是天赋。”

    “那这也算是我的天赋了。”

    “那你就是非常喜欢我了”同尘问,“我怎么不觉得自己的声音非常好听呢”

    “因为你们不够敏锐啊,对我来说,每个人的声音,在每天的不同时刻,都是不一样的,高兴和悲伤时,就算再极力掩饰,我也能听出声音里的差别来。”

    “只有同尘的声音好听吗那你听听我的声音。”双清说。

    “虽然声音是个孩子,但听起来非常沧桑。”她想也没想就说道。

    双清深吸了一口气:如果自己面前的这个人不是真的对声音敏感,那就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我的声音呢”许诺笑嘻嘻地问。

    王慕沙闭上眼睛想了想,说道:“许诺长得很可爱,但声音听起来却非常粗犷,带点野兽的怒吼的意思,长大以后,肯定是一个非常具有男子汉气概的男人呢。而且,”她睁开了眼睛,嘴角上扬,又露出了浅浅的梨涡,“你的声音和同尘的声音听起来非常相配,你们俩聊天时,就像听音乐一样美妙。”

    原来形容两个人是天作之合,还可以通过声音来表达,别出心裁。同尘完完全全喜欢上了面前的这位慕姐姐,如果要成立一个王慕沙后援会,同尘准会是会长。

    大家一起吃完饭之后离开火锅店,在路上遇到了书翁,后来回想起这一天的情景,同尘老是会用“致命的相遇”来形容这个时刻慕沙对书翁一见钟情。这个世界上总有一大堆女孩对书翁一见倾心,但同尘没有想到过她也会是其中一员她明明如此特别

    在同尘和书翁聊天这段时间,慕沙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他,那裸的爱慕,即使是瞎子也能读出来。因为太过明显,所以大家的谈话显得有些尴尬,书翁可能因为长久沐浴在女人爱慕的目光里,已经产生了某种类似于抗体的东西,在谈话快要结束大家准备分开时,他才注意到慕沙。

    “你看起来有几分面熟。”书翁嘴角轻轻上扬。

    “我觉得你也非常面熟呢。”慕沙笑靥如花。

    这是当着三个未成年人的面裸的。和书翁在路口分别之后,慕沙还一步三回头,目光时时牵引着他。

    “真是的,书翁到底有什么好连慕姐姐也被他迷住啦”许诺嘀咕道。

    每次看到书翁,许诺就一脸的怪物相,只因为同尘不小心把自己暗恋过书翁的事情告诉给他。许诺完全不像同尘想像的那样大方,一直记在心底里。同尘甚至觉得,如果以后他们俩结婚了,为了孩子的教育问题吵架时,他也准会把这件事情翻出来。

    “慕姐姐,你不用做到这个份上吧”沈原有些气恼地说。

    “欣赏一下美好的事情有什么错”王慕沙说得理直气壮,马上脸上又被笑容覆盖,“真想把他变成我的下一任男朋友啊。同尘,他叫什么名字”

    “方宇,是我们市图书馆的管理员。”同尘把书翁在人类社会的身份告诉她。至于他的真实身份,说出来慕沙可能也不会相信:他是河伯,在大家的心里眼里,就是个贪色的妖怪,他的某个人类朋友因为想要帮他娶人类女孩,被西门豹给淹死了。同尘不知道这是不是事实,就算是,那史书中的河伯,准和她认识的书翁没有半分半毫的关系。

    “可以想像他细长的手指翻动书页时那摄人心魄的美。真想吻遍他的每一根手指头。”慕沙显然有些意乱情迷。

    “慕姐姐,这些话应该是在心里想的吧,不要说出来啊。”沈原叫道。

    慕沙转头看着沈原,笑着说:“你也不是小孩子了,有什么关系正因为你不擅长把心里话表达出来,到了现在才没交到女朋友啊。你们小朋友一起去玩吧,我要去做大人应该做的事情了。”

    “等一下,声音呢他的声音呢”双清问。

    “太美了,不知该如何形容,反正直击我的灵魂深处,不能让他跑掉,再见”

    王慕沙立马就和同尘一行挥手作别,跑去市图书馆,说可以用寻找灵感而阅读的理由,接近书翁。等她离开之后,沈原才说道:“慕姐姐样样都挺好,就是特别容易对男人动心,也特别容易厌倦,听说她至少交过二十个男朋友了。不过她自己每次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她身体不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撒手人寰,当然得更加享受眼前的生活。好像每次她妈妈都会因为她这种观点而和她吵个不停。”

    “就算身体不好,也是人生赢家。”木双清嚷嚷道,目光转向了同尘,半眯着眼睛,“同尘,她也比你大不了几岁,你好好加油啊。”

    “欠债的臭妖怪,你说话注意点”许诺说。

    “自从你们俩正式交往,许诺就变得小气,好像同尘是专属于他的一样。看到了吧,男人都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人拴在自己身边,这是女性的耻辱。同尘,快速速地把他甩了吧。”

    “我正在考虑中。”同尘说,“老实说,我倒觉得书翁和慕沙姐姐看起来挺般配的。”

    因为书翁和同尘家的几代人都是朋友,所以同尘从小就认识书翁。虽然一直以来,他身边都围绕着不少女性,漂亮性感的,甜美可爱的,高冷傲娇的,他也算阅人多矣,不过同尘却从来没看到他交过女朋友,无论是人类还是妖怪,似乎都入不了他的法眼。同尘知道,书翁在好几百年前的时候,似乎有过一个恋人,虽然他嘴上没说过,却一直对那个恋人念念不忘。也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书翁把自己关于那个恋人的记忆,卖给了一个叫作“无”的妖怪,甚至想过用他与山魈的回忆把这段记忆换回来,而山魈,是他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好朋友。

    每一个女性,都是主动对书翁投怀送抱,慕沙也算是其中之一,像她这样的女孩,会吸引书翁吗

    再次见到书翁,是在两个礼拜之后,他最近又重看了一篇叫伤心咖啡馆之歌的短篇小说,感触很深,灵感大发,以这部小说为主题准备了一大桌子菜。书翁有两个爱好:看书和烹饪,而且他把两个爱好结合得非常好。如果某一本书足够打动他,他便会把那本书带给他的心灵感受,化成视觉和味觉的享受,也就是食物。从小到大,同尘都特别盼望书翁以书为灵感做出来的菜,他简直是这方面的天才。可能有人会说他这样做很无聊,不过,因为他拥有比人类寿命漫长得多的时间,小小人类也不好非议他的行为举止。

    令人意外的是,同尘在书翁家的厨房中,看到了系着围裙帮忙打下手的王慕沙,而且,看她时不时和书翁耳鬓厮磨的模样,就知道她成功地把书翁变成了自己的男朋友。同尘站在厨房门边,瞪大眼睛张大嘴巴,一度以为自己在做梦。

    书翁竟然交女朋友了只用了两个礼拜,就被慕沙给拿下了果然,因为她交往了太多男朋友,经验非常丰富吗

    “太好了,看到书翁情有所属,我也就放心了。”许诺意味深长地说,还望了同尘一眼。这个家伙还真是自私,但同尘没理由讨厌。

    以“伤心咖啡馆之歌”命名的午餐开始时,书翁就把自己的女朋友正式介绍给大家。他说话时依然如同往日,笑脸盈盈,整个人围绕在光环里。有女朋友的他似乎更有魅力了,真是让人难以移开眼睛。此外,慕沙本人也是阳光围绕,这两个家伙,都快闪瞎了众人的眼睛。

    这次的聚会,除了同尘c许诺c双清c幻c影和沈原之外,书翁最好的朋友山魈也来了。只有山魈是第一次见到王慕沙,见到自己最好的朋友总算摆脱了单身,山魈非常高兴,说道:“这个女孩到底有怎样的魅力,让你的石头心也融化了”

    “魅力这种东西,就是从全身上下散发出来的,要说具体都表现在什么地方,我也说不清楚。就像艾米丽亚对罗锅李奥的感情一样,存在着,说不清,但也剪不断。”

    “艾米丽亚是谁”沈原问。

    “伤心咖啡馆之歌里的主人公啊。”书翁一脸惊讶,“你们来参加我的主题午餐聚会之前,都不看看和午餐有关的书吗”

    “我以为我吃过你煮的东西,就相当于看过了那本书。如果你硬是要让我看书,那我真的会非常伤心。”双清一边把肉丸子塞进嘴里一边说。

    “总之,很高兴除夕夜跨年时,身边有我爱的人陪我一起度过。”书翁深情地望着慕沙,同尘蓦然想到了张爱玲写在照片背后送给胡兰成的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彼时张爱玲,就像此时书翁。原来书翁是那种会对爱人百依百顺的好男人哪。

    “山魈,你还是换一种模样比较好吧,反正对我们来说,变成什么样子都没有难度,变得英俊一点,不要再以小孩子的模样示人,赶快找个女朋友,咱们四个人可以一起开车出去兜风。”书翁又说。

    “不好意思,我不像你,总喜欢模仿别人的模样,我喜欢自己本来的样子。”

    “你本来就是一个人类小孩模样吗”沈原问。

    山魈点了点头。

    “慢着”同尘叫道,“现在的关注重点不应该是,慕沙难道知道书翁的真实身份吗”

    所有人的目光转向王慕沙,她依然盈盈浅笑,说道:“我当然知道,大河是不会对我有任何隐瞒的,对吧”

    书翁一脸幸福地点点头,完全像是一个被妻子驯得服服帖帖的乖巧丈夫。果然,变得很低很低,快低到地狱里去了吧。

    “大河”木双清托长了声音,瞟了书翁一眼,“还真是可爱的昵称。”

    “不仅如此,”王慕沙得意洋洋地说,“我还知道我那看起来无害的小表弟手臂里寄宿着一个故事精灵,同尘是个故事记录人,有一支非常厉害的毛笔,许诺身边一直跟着一个我看不见的幽灵,他有一个朋友是麻虎,双清是狐妖,幻和影的本体是两团火。对了,书翁还给我讲了很多与你们有关的故事,我会把它们整理一下,作为我的写作素材。哈哈,老实告诉你们,那天初见你们之时,我就从你们的声音里听出了些不平常的信息来大河让我的直觉得到了验证”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书翁,谁能想到他变成了恋爱中的笨蛋。

    “喂,同尘,仔细听着,这是精灵妖怪的建议。”双清小声对同尘说,“我们最好赶快和书翁断交,现在这个家伙随时可能为了王慕沙出卖我们。唉,书翁怎么会迷上她”

    这时的同尘,发现王慕沙闭上了眼睛,一脸满足的模样,所有人都注意着她,甚至都不再说话。

    “没关系,你们大家随便聊。”她睁开了眼睛,睁眼的那个瞬间实在美丽。“我只是想单纯地感觉一下大家的声音而已,这个幸福时刻的声音最吸引人了。”

    “像一个以声音为生的怪胎。”同尘小声对双清说。

    “你们彼此彼此,你不也是没了故事活不下去吗”

    同尘万万没想到,就在她以为书翁可以过上幸福的二人生活之时,书翁突然宣布自己失恋了。

    那天下午,同尘和双清两个人,在沈原家的餐馆里帮忙。沈原最近突发奇想,发明了一种过年期间专供的面条,因为实在太好吃,一传十,十传百,可能很快就会成为本市特色小吃。因此,最近店里的生意非常火爆,追逐美食的同尘也专程跑去店里吃这种面条,遇到了抱着同样目的的木双清,见店里实在忙不过来,她便和双清一起,被临时征用为服务员。双清倒好,因为外表看起来只有八岁,所以最多也就给客人们拿拿菜单,同尘得一碗又一碗地,把热气腾腾的面端上去,而且过年嘛,想要显得圆满,每一碗面条分量十足,忙了两个小时,同尘的胳膊都要断了。

    她正准备结束这非人的工作时,书翁来了,整个人看起来恍恍惚惚,三魂不全,七魄尽失,把自己摔在靠窗的椅子前。店里有不少女客人的目光都转向了他,爱慕与羞怯同存,店里的年近四十的长驻服务员,也显然被他俘获了。

    “怎么了,大情圣今天没陪女朋友吗”同尘问。

    “我失恋了。”书翁缓缓地说出这样的话来。

    同尘在他身边坐下,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书翁摇摇头说:“不要问,什么都不要问,同尘,把肩膀借给我靠一靠。”

    “当然可以,但这店里的女人会一起扑过来杀了我吧。”

    书翁几乎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同尘身上,本来已经累得腰酸背痛的同尘,感觉自己的脊柱都要断裂了。她伸出左手放在桌面上,艰难地支撑着这濒临崩溃的书翁。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同尘心中越来越强烈。

    只要书翁生气或是难过,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兼形体,这也就意味着,可能等会儿书翁会一直忍不住,在餐馆里变成一大滩如果冻般凝结的水,店里的客人准会被全部吓跑。这就算了,书翁恐怕会被当成怪物抓起来,成为那些所谓科学家们的实验品被解剖掉。

    当务之急是赶紧离开这儿,同尘叫来了双清。一无所知的双清开玩笑地说道:“哇,同尘,桃花运不错,有帅哥主动投怀送抱呢。”

    “你的声音能再大点吗从刚刚开始,至少已经有十位女客人朝我投来杀人般的目光,我再不闪人准会丧命。双清,我感觉书翁好像已经不太能控制自己的人类外形,非常不妙啊。”

    “没关系,如果他变成水,我就拿拖把把他扫出去。”

    双清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迅速走过来帮忙扶起书翁。虽然她个子娇小,力气却惊人的大,如果不是店里太多客人,她准能轻易把书翁举起来。好不容易把身高一米八二的书翁扶到了店门口,迎面走来一位穿着红色长裙的高挑女孩,同尘不禁心里一沉。

    来的人正是王慕沙,这个世界上第一个敢甩掉书翁的女子

    书翁也注意到了慕沙,扭过头去不看她,还装模作样地说了一句:“我的心”

    慕沙的反应也差不多,但她的表情冷静,依然像往日那样脸色苍白却光彩照人。

    书翁的胳膊越来越软了,捏起来像橡皮,大事不妙。同尘和双清加快了脚步,双清不停抱怨道:“活了这么多年了,又不是没经受过打击,至于这样吗要发飙就自己一个人呆着,不要连累我们啊。我还没吃饭呢。”

    “我也没吃。”同尘这才感觉肚子有些饿了。她回过头,可以看到店里那些欢笑用餐的客人们,但已经不见慕沙的踪影。沈原说过,她非常容易陷入感情,也非常容易厌倦,难道她已经厌倦和书翁在一起了吗仔细想想,从她与书翁相识到分手,也只有三个星期。这还真是速战速决的恋爱啊。

    参加完上次书翁的“伤心咖啡馆之歌”的主题聚会,同尘特意看了看那位美国女作家的原作,里面有一段话让她印象深刻,大意是:但凡恋爱,大家都喜欢当付出爱的那一位,而不是被爱的那一位。因为付出感情的人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想要占领被爱者的身体与灵魂,这种愿望所带来的愉悦,是被爱者难以体会到的吧。书翁也是如此,所以才会对慕沙百依百顺,说不定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让慕沙轻易就把他伤得如此深。

    坐上出租车后,同尘还依然胆战心惊,担心书翁随时会失去人形,那时司机师傅说不定会被吓得错把油门当刹车,那大家都得在今天和世界说再见。不过还好,书翁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嘴里一直不停念叨着为什么要分手之类的话。

    “明明说自己非常喜欢我的声音,前几天明明会一直安安静静坐在我旁边,非常入迷地听我说话呢。”书翁说。这是被抛弃的人如同怨妇一般的台词。看到书翁同在的样子,同尘也不好受。难道王慕沙对声音也容易厌倦吗

    好在顺利来到别墅里,书翁并没有太大的失态。不过刚一关上别墅的门,书翁就瘫倒在地板上。

    “危险”双清叫道。

    同尘和双清以最快的速度跳到窗台上,马上,书翁的衣服就瘪了,整个屋子瞬间就被亮闪闪的水面覆盖。听到一楼动静的阿温和阿漫从二楼跑下来,这两个小家伙,即使到了冬天,依然没有舍弃自己的紧身衣,不过为了配合过年的气氛,他们的紧身衣换成了大红色,还配上了一顶滑稽的红帽子。他们俩看到自己的老板又失控了,也惊叫着在楼梯上直跺脚。

    “怎么了大过年的”阿漫叫道。他们也学会了过年时大家的口头禅。

    “失恋了,让他伤心一会儿吧。”双清说。

    “被慕沙甩掉了吗怎么可能昨天晚上还情话绵绵,难分难舍啊。”阿温说。

    “谁知道呢。”同尘看着地板上的书翁,难以想像这样的一团水,可以组合成一个大帅哥,“总之只好等待他恢复过来。”

    等待还真是漫长。同尘几乎每天都会去书翁家里,可接下来的十天,书翁的英俊面庞都没能再次出现,不过他不停改变着自己的形状,从覆盖在整个一楼大厅地板的水,变成了小小的一团,最后好不容易凝聚成有些像人的形状之后,还恢复了说话能力。不过他似乎对再次变为人形没什么,所以整天像晴天娃娃那样,在屋子里挪来挪去。

    第三天上,细心的阿温就变成书翁的模样,到市图书馆里替他请假。好在马上就要到大年初一了,书翁那时可以休假,所以不用担心因请假时间太长而被炒鱿鱼。人类社会的工作本来对书翁来说算不了什么,因为他不需要通过工作养家糊口,也不需要通过奋斗实现生命价值。但他实在非常爱书,现今也非常热爱这份工作,所以阿温和阿漫决定还是替他把工作保留下来。

    值得一提的是,阿温时时也改不了自己喜欢穿紧身衣的习惯,所以那天他变成书翁的模样,实在没忍住穿了一条非常紧身的裤子。同尘去书翁家里时,恰好撞见了离家的阿温,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很快就到了除夕那天,吃过午饭后,同尘再次来到书翁家里,发现书翁依然没有恢复原状。她想到了那次主题聚会,唉,没想到这可能是书翁过的最惨的一次年。

    “阿温,阿漫,书翁以前有这样伤心过吗他大概什么时候才会恢复呢”在一楼喝茶时,同尘问这两个紧身衣爱好者。

    “有过好几次,最短的一次就是上次啊,他以为山魈把那本书给扔进河里毁掉了,你吼了两句他就恢复正常了。最长的一次,似乎是被长思抛弃了的那一次,足足有十年都没能恢复人形,后来好不容易恢复了人形,也是那种看起来就很颓丧的人。”阿温说。

    “长思是谁”

    “你不知道吗”阿漫有些惊讶,“就是老板以前喜欢过的那个人类女孩呀。那是他用情最深的一次,明明已经失去了关于那个女孩的记忆,却没办法忘记对她的爱,所以在她成亲之后,才会那样的沮丧。”

    同尘想到上一次大家一起去见“无”时听到的话,书翁因为某种原因和“无”进行了交换,交换出去的东西就是关于那个女孩的记忆,换回了什么,同尘就不得而知了。

    “为什么书翁会和无交换呢”同尘又问。

    阿温和阿漫互相看了一眼,两个小家伙一齐摇了摇头,阿温说:“同尘,不好意思,没办法告诉你,书翁不说,我们就不说。”

    “书翁本来是准备告诉我的,不过他忘记了啊,到底该怎么说”

    说这话时,同尘不由得提高了声音,阿温和阿漫立马将身体缩成了一团。

    “要发火了吗”阿温小声问。

    “不会发火啦,不说就不说嘛。”同尘笑了笑。她甚至都不明白,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两个小家伙如此害怕她。

    “等一下,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同尘叫道,阿温和阿漫又再次被吓了一跳,“你们刚刚说到,那是书翁用情最深的一次,也就是说,书翁并不是只喜欢过那一个叫作长思的女孩,对不对”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阿温说。

    “你们人类短暂的生命里,还会谈好多场恋爱,老板活了这么久,当然会喜欢上很多女孩子啊。”阿漫说。

    “我还以为书翁是个非常专情的人呢。毕竟我和他认识的这十来年,都没见他交过女朋友。”

    “因为你恰好生活在书翁两段感情之间的间隙嘛。你们人类也不会分手之后马上交另一个男朋友或是女朋友啊。你想想,轻易就被那个王慕沙给拿下的老板,会是一个对死去几百年的恋人念念不忘的人吗不对,不对,当然会念念不忘,不过不妨碍他开展下一段恋情。”阿漫说。

    “你们不用为自己的老板找借口,阿温,阿漫。”同尘突然有了辩论和讲道理的兴致,“在我看来,长情和专情,与生命长度无关。就拿我爸爸和我妈妈来说,我相信他们彼此相爱,就算能够一起走过一千年,也不会厌倦。我有这个信心。”

    早在同尘七岁时,父亲就因病过世了,在她的记忆里,最深刻的是看到爸爸和妈妈一起在厨房里做饭的温馨背影。她已经不记得那时自己有多大,是不是真的了解父母之间的感情,但隐隐约约地却觉得,那个场景很美好。她似乎一直站在厨房门口,不忍心跑进去打断父母单独相处的时光。记忆里这个场景的感染力太强,她相信父母的感情能够经受住一切考验,哪怕是最可怕的时光。也正因为如此,当同尘看到书翁和慕沙一起在厨房里做饭时,会产生一种时光停滞的感觉,她本来以为这是一段非常美好坚固的感情。

    “你爸爸和你妈妈的感情确实非常好,但我觉得主要原因是书翁没有插足其中。”阿温说。

    “这是什么意思”

    “你们家的女人,世世代代似乎都对书翁有几分意思,这些书翁都能察觉出来。书翁其实也挺喜欢你妈妈,不过一直在等着她长大一点,结果不小心让你爸爸抢了先。如果书翁当时能够鼓起勇气向你妈妈表白,相信你妈妈肯定会甩了你爸爸。”

    同尘瞪着阿漫,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书翁曾对妈妈动心吗等等,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你说,书翁察觉到我家的女性对他的倾慕”

    阿温和阿漫一齐点点头。阿漫得意洋洋地说:“所以啊,同尘,你小时候暗恋过书翁的事情,他也知道。”

    同尘顿时觉得脸红到了脖子根,低下头绞着自己的衣角。

    “要发怒了吧”阿温小声对阿漫说。

    “我们得想办法弥补。”阿漫说着又提高了声音,“不过现在你和许诺关系很好嘛,这一页咱们就翻过去,反正书翁也不准备告诉你。”

    “感觉我像个傻瓜一样。”同尘说。

    “有时候知道事情的真相并不让人好过,这我明白。”阿温的语气突然变得像个哲学家。

    “那你们还告诉我”同尘叫道。

    阿温和阿漫吓得抱头蹲在地上。同尘突然想要捉弄他们,也蹲下来,说道:“总之,你们俩让我非常生气,我得想办法好好惩罚你们。”

    “同尘,不要这样,大过年的”阿温哀求道。

    “那你们快想办法弥补吧”

    “不如我们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反正你向来对秘密都非常感兴趣。”阿漫说。

    同尘没有回答,满怀期待地看着阿漫。

    “其实,在你大概六岁的时候,你爸爸和你妈妈曾经离过一次婚,不过后来又莫名其妙的复婚了。这个秘密怎么样”

    “我被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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