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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9章 时间不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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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虽然只来得及打出几颗子弹,但却命中了接连受伤的安归王小腹。

    “果果,果果,你不要紧吧!”

    上官风铃嘶声喊叫着,飞快的扑过去,一把抱住了顺着树身要坐在地上的安归王。

    “我c我不要紧咳,咳!”

    安归王剧烈咳嗽着,竟然笑了下,低声说:“你c你还是快点走吧,要不然,等追兵再追上来时,我们一个人也逃不了的。”

    上官风铃右手颤抖着,在安归王脸颊上缓缓抚过,低声问道:“傻孩子,你觉得我能走吗?”

    “我咳!”

    安归王只说出这个字,又开始咳嗽了起来,越咳越厉害,最后竟然一口气没上来,脑袋一垂昏了过去。

    她本来就被廖无肆一枪贯穿了身体,伤了肺叶,在被上官风铃背着逃跑的过程中,先后又身中两枪,一处伤了右肋,一处伤了小腹,此番剧烈咳嗽后,再也坚持不住了。

    “果果,你昏过去也好,这样最起码就感受不到痛苦了。”

    上官风铃紧紧咬了下嘴‘唇’,弯腰把‘女’儿背在肩膀上,托起她的‘腿’,刚迈出一步,自己也忽然咳嗽了起来。

    安归王在咳嗽时,只是因为肺叶受伤,才咳出了鲜血。

    她在咳嗽时也咳出了鲜血,但鲜血却是微黑‘色’的,还带有丝丝的‘肉’屑。

    看着滴落在面前地上的微黑‘色’鲜血,上官风铃猛地一吸气,强自止住了咳声,许久后才像老牛那样,大大的喘了一口气,喃喃的说:“时间越来越不够用了陈天寿,你假如在天有灵,就该保佑我把果果带出绝境!这是我最后一次求你了,你必须得答应,必须!”

    上官风铃霍然抬头,迈开大步沿着山谷向桃林伸出飞奔而去。

    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轻风吹起了她‘花’白的发丝,‘抽’在她苍老的脸颊上,偶尔还会咳嗽一声,每一声咳嗽都会有微黑‘色’的鲜血溢出嘴角一一她仿佛在下一个瞬间,就会就此倒地不起,但她却没有倒下,腰板依然‘挺’直的好像一座山。

    一座万年屹立不倒的山。

    上官风铃走后不久,廖无肆出现在了六具尸体前。

    对那六具尸体,他没有丝毫的兴趣,只是来到上官风铃背起安归王的地方,单膝跪地伸手捡起了一片树叶。

    树叶上,有微黑‘色’的鲜血。

    那是上官风铃咳出来的,甚至还带着一丝腥臭,哪怕叫‘花’子见了也会捂着嘴的抬‘腿’闪人。

    不过廖无肆却没有在意这些,眼神反而有些发亮,看到最后竟然凑到鼻子下嗅了下,才扔掉树叶,缓缓笑道:“也不知道你还能支持多久。唉,这么大年龄了,还会这样彪悍,连我都越来越佩服你了。”

    现在上官风铃母‘女’就是猎物,廖无肆就是猎人。

    最终的猎人。

    猎人其实也分很多种,大体来说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是特别享受捕猎的过程,甚至不允许别人来‘插’手他的捕猎,以免减少捕猎时的乐趣。

    另外一种,却会习惯‘性’的忽略捕猎过程,更不会介意谁帮他猎到了猎物,只需他是那个最后得到猎物的人就可以了了。

    廖无肆就是后一种猎人。

    他不介意有谁,有多少人参与诛杀安归王的行动中,只需保证安归王死后,尸体能落在他手中就可以了。

    现在,这些一路跟踪他和白蓉来岭南的猎人出手了,目前已经死了七个人,肯定还会有更多的人在追杀安归王俩人。

    既然这些人已经出手,去对付安归王和那个恐怖的老太婆,廖无肆有什么理由不在后面看戏,非得冒着生命危险去参与呢?

    他才不在意别人会说他这样做是卑鄙的,可耻的。

    如果不擅长这样做,早在数年前,世间就没有廖无肆这个人了。

    任何的负面形容词,和仅有一次的生命相比起来,都是一个屁而已。

    廖无肆从来都不介意屁,只在乎自己的生命。

    太阳已经慢慢爬到了头顶上空,群山间一片宁静,偶尔会传来一声野兽的叫声。

    在这儿,已经远离了文明社会,仿佛回到了蛮荒时代,廖无肆就像世界上最先进化的那个直立行走的猿人那样,影子很小,走路的步伐却很轻松,透着一股子兴致勃勃。

    老百姓常说,六月的天气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尤其是在亚热带雨林地区,天气预报更是像骡子放过的屁,压根就做不得数。

    早上还朝霞满天,中午还阳光炙热,可到了傍晚时,却又忽然下起了大雨。

    这次降水没有昨晚那样唬人,最起码没有泥石流发生,就是单纯的降雨,没有风,缠缠绵绵的一一如果那些从不为吃喝而犯愁的‘骚’人亲临此警,肯定又会摇头晃脑的大发感慨,说不定一首名为《啊,这边在下雨,那边也在下雨!》的咏雨诗出炉了。

    叶心伤不是‘骚’人,沈银冰更不是,所以当深夜来临时,俩人没有作诗,而是并排坐在高脚楼的走廊中,托着下巴望着雨幕,许久都没有动一下,好像两尊雕塑。

    亚热带雨林气候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管下多大的雨,只要淋不着就不会冷当然了,前提是肚子得填饱,睡眠得充足,还不能为养家糊口而犯愁。

    他们已经在高脚楼上等了一整天,又大半夜。

    高脚楼的后面就是山泉,临近中午时,叶心伤又在附近猎杀了两只野兔,捡了些干柴烧烤,虽说不如专业烧烤摊搞的好吃,但总比饿肚子要好很多倍。

    岭南这边的环境太复杂,山太多,林子太密,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去哪儿去找高飞c颜红他们,所做的唯有在这儿等。

    希望在下一刻,那俩人就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笑着说:“嗨,让你们久等了,我们走吧!”

    咔嚓一一一道惊雷划过天空,让周围瞬间变得雪亮,也让沈银冰下意识缩了下脖子。

    叶心伤扭头,看着她:“要不你先回屋子里去休息下,我在这儿盯着就行。”

    “不了,已经休息一整天了,实在睡不着。”

    沈银冰摇了摇头,伸出修长的右手,去接走廊外面的雨滴。

    叶心伤点上一颗烟(香烟是从屋子里角落中捡的,那是董志勇等人开会时,不知道谁遗落在这儿的,倒是便宜了他),暗红‘色’的火光在黑暗中闪了几闪,随即变黑。

    “能不能给我来一颗?”

    沈银冰擦了擦手上的雨水,伸了过来。

    “‘女’孩子最好别吸烟。如果不是因为职业关系,我也不会吸烟的。”

    叶心伤嘴里这样说着,把烟盒和打火机递了过去。

    “不吸烟的‘女’孩子,那是因为她们没有受到过太大的挫折,活着活的极度无聊。”

    沈银冰熟练的点燃香烟,姿态优雅的吸了一口,说:“叶心伤,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坐看夜雨,没事你就讲讲你的故事呗。”

    “我的故事?”

    叶心伤笑了笑,淡淡的说:“我没什么故事,就是一平凡人,和所有人那样。”

    “你要是和所有人那样,今天也不会和我坐在一起看雨等人了,对吧?”

    沈银冰侧脸,下巴放在膝盖上,很萌的样子:“说说吧,别害羞,从你喜欢秦紫阳开始说起。”

    叶心伤沉默了很久,才说:“在我九岁那年,我就认识了秦紫阳。”

    在这个看似平静,实在不平静的雨夜中,叶心伤第一次向人讲述了他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