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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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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隔天早晨醒来后,单徙闭着眼睛在床上赖了好一会儿,没听见什么动静;眯开一只眼看旁边,没人。

    他起床了?

    单徙蹑手蹑脚地爬起来,光脚踩着地板,睡裙裙摆一晃一晃的,小腿白嫩。

    从落地窗斜斜射进来的晨光,跃动在她的脚步之间。

    卧室内的洗手间里没有。

    更衣室没有。

    她打开房门,习惯性地朝左边望了一眼,尔后才反应过来这就是在他的卧室——他的卧室就位于长廊左边的尽头一侧。

    再左的话,就是那扇紧锁的房门了。

    往右边望,廊道的另一端,才是楼梯口和她的卧室。

    单徙用手指梳理着自己的短发,脚丫子贴在地板上有点凉。

    扶着栏杆看了眼楼下大厅,没有他的身影。

    途经他的书房时,敲了几下门,久久没回应,估计也不在书房。

    过道墙上的挂钟显示才早上七点一刻,难道他就出门去啦?

    嗯不对,也有可能正在餐厅房用早餐。

    晨风从阁楼窗口吹进来,把房子里的暖气吹散了一点。

    冷热交替,这感觉有点怪异。

    从跟着他住进来那一天,单徙就觉得这栋房子格外空旷。

    不是摆设少或者装饰单调的缘故,而是设计构造使然。

    尤其二楼这条长廊,晚上开着灯还好,白天站在这里,从一头往另一头看

    日光倾斜,大钟轻摆。

    空气中漂浮着微尘,尽头紧锁着一扇门。

    若沉默站立片刻,让人孤寂得想死。

    琴房的房门不知何时被打开的,但是静悄悄,无音乐传出。

    单徙走过去,探着脑袋去看,里面一样空无一人。

    那人的小提琴还在原来的位置——上次是她帮他放置的。

    她环视了一圈,琴房比其他房间阴冷,多种多样的乐器被摆放在这个空间里,安然有序。

    他似乎很爱把玩这些方面的东西,音乐c美术c文学c影视c电子竞技c服装设计这类跟人间烟火不太搭边的事物。

    但是他又不靠这些东西生活,每天忙的事情都是什么pecf一fcip一这些她完全不懂的。

    单徙对他工作的印象,就是个资本家。

    顶多再加个形容词:衣冠楚楚的资本家。

    所以,他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相反,还深谙世俗争夺之道。

    还是了解太少了啊,相处越久,对他越好奇。当然,也伴随着懊恼。

    每次她以为自己更接近了他一点时,总能在另外一些方面愕然发现自己完全不了解他。

    拉上房门之前,单徙蹙了蹙眉,总感觉某些地方不太对劲,好像什么东西被挪了位,又好像什么东西消失了

    不管,反正那人不在这个房间。

    她关上琴房房门,下楼去找容姨。

    2

    “不在楼上?”容姨拿着果酱,神情疑惑。

    “不在啊,我每个房间都看了一遍,没找到。”

    “没看见先生下楼,也没用早餐可能工作那边有什么急事。”

    “嗯应该吧,他以前也这样吗?”单徙微微噘着嘴,“突然就让人找不着什么的。”

    “以前?其他的我不知道,但早餐一定得让他用。”容姨把燕麦饮料放在餐桌上,让她坐下来。

    “也没给我留信息之类的“单徙仔细回想了一下昨晚的情景细节

    昨晚他从浴室出来之后,头上盖着纯白毛巾,站在落地窗前讲了一会儿电话,音腔纯正的英语,她几乎完全没听懂。

    那时,单徙侧躺在他床上,卷着被子,望着他的背影出神。

    他收起手机,一转身,撞上她的目光。

    微微挑眉,几滴水珠顺着碎发从他侧脸滑下。

    他抿着唇,对她无声地笑了笑。

    一瞬间像个男孩,一晃又是那双桃花眼。

    单徙在那十几秒内,突然觉得有点渴。

    经年往后,这幅画面时常会被她拿出来回忆。

    像冥冥之中的注定,又像他给她的预先提示。

    后来,她接到老爸的电话,很匆忙。

    那人靠着床看文件,单徙下意识地开了免提。

    老爸说国内还很热,只是风声依然紧张;说他学会了上网,每天都有留意梅州当地的监狱新闻;说他以前的狐朋狗友中也有人犯了事,受不了虐待欺凌,在监狱里自杀了他说了一堆自己的情况,也可能事有触动,所以心生害怕,想跟女儿倾诉一下。

    单徙懂事地听着,时不时回应一两句。

    最后老爸简单地问了她情况,一个劲地说“好,开心就好”。

    挂了电话之后,单徙刚要伸手去抱身旁人的腰,却见他脸色苍白,神情也不太对劲。

    她问他,怎么了;

    他笑着说,吃你父亲的醋。

    单徙知道他惯会忽悠人,翻了个白眼,没理。

    再后来,他关了灯,侧身从身后抱着她,轻声细语,说挑逗的话。

    单徙在黑暗中面红耳赤,用手肘碰他。

    他安静了一会儿。

    她以为他睡着了。

    没想到他又突然出声,问她想不想听童话故事。

    单徙要求他,不能讲她小时候看过了的——她小时候看过超多超多童话故事!

    他说,放心好了,我只会讲别人没讲过的童话故事。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在下雪,好大啊。

    单徙窝在他怀里,等着他开始讲。

    可是安静了好久,他一直没开口。

    单徙小心翼翼地翻转身,就着月光,看他的脸庞。

    已经睡了。

    细密的睫毛在月光下投射出两片阴影,容颜冠玉,轮廓分明,他睡了。

    再再后来,单徙也不记得自己怎么睡着了,醒来就已经是清晨,身旁的位置也空了。

    好像他总是这样神出鬼没的。

    3

    单徙在餐位上坐下,总结道:“算了算了,反正他就是很忙,总是不记得给我们报告一下,以后我要教教他。”

    容姨乐呵呵地笑,“小长乐啊,得跟他好好的。”

    单徙有点不好意思,嬉皮笑脸地应着她。

    “先生是个好人。”容姨似无意识地呢喃了句。

    但是她听见了,眨了眨眼。

    “容姨,”单徙突然有点好奇,抬起脑袋来问她,“你跟他怎么认识的呀?”

    “我跟先生啊?”

    容姨依然是那副笑呵呵的慈蔼样子,说出来的话却跟往常的格调不太一样,她说:“这可是我珍藏的东西呢。”

    “你就说给我听听嘛。”单徙的好奇心完全被勾起,拉着她坐下,一定要听她说。

    4

    容姨解下围裙,双手放在桌面上,想到哪说到哪。

    她在偷渡去希腊之前,嫁过一个男人,有一个女儿,丈夫出轨离婚之后,都断了联系。

    难民生涯让她饱受磨难,却依旧有着难能可贵的慈善淳朴。

    或者说,难能可贵的简单无知。

    尽管张梓游总是跟她强调,说自己的双手只是受过伤,没有废掉。

    但在她看来,在希腊那个小国度遇到张梓游时,他的双手就已经废了——掌心积着大大小小的淤血块,手指时常颤抖。

    那时他年纪还小,分明是个少年,才比她高了半个头。

    穿一身黑色衣服,混迹于声色场合,玩各种赌博游戏,赢了钱就走,面无表情。

    他跟她说,所有赌博都只是随机行为,计算一下概率,反人性而行,靠它赚钱活下去并不难。

    他会讲三国语言,声音很轻很干净,可惜不会马来语。所以刚开始时,总是比手画脚地跟她进行交流。

    她问不出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姓张。

    他笑起来很好看,但是那段时间很少笑。

    他的心一层一层又一层,少年的躯壳里住着老成的灵魂。

    他聪明又骄傲,特立独行,不屑任何普世的价值观。

    他脾性并不好,话也很少,眼底总有散不开的阴郁。

    会用酒瓶子砸人,把她一个中年妇女护在身后。

    带她逃船票,逃车票,让她不花一分钱就从服装店里换上新衣服走出来。

    趁商场停电时,‘顺手牵羊’,解决两人的窘迫困境,然后若无其事地吹一声口哨。

    她跟他国籍不同,血统不同,年龄背景差异巨大,文化代沟不可跨越。

    她没有跟他同生共死过,也没有干过什么舍己救他的事。

    她只是母爱泛滥,在某个寒气逼人的下雨天,给他暖过双手。

    难民遍布的希腊,称得上是当时最乱最黑暗的国度之一。

    容姨认识的他,在最肮脏的地方,还处处流露优雅。

    她说他像个落魄的高贵王子。

    他不以为然地嗤笑,告诉她说,他是强大无敌的王。

    “好吧,王,那就结伴同行吧。”———那时候的容姨啊,现在她自己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她对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几岁的男孩几乎一无所知,却敢义无反顾地选择相信他c跟着他c照顾他。

    也许是因为失无可失。

    也许是拥有相信陌生人的勇气。

    也许是时刻准备着自己遇见的是十恶不赦的坏人。

    总之她在颠沛流离之际,自以为是地守护过他。

    他带她回挪威,给了她合法的户籍护照。

    在这里,她知道了他是富商的养子;某种程度上而言,是孤儿。

    他说要继续念书,从本科开始,偏执地选了中国。

    在中国时,他从来不住校,念书之余,总是跑去参加乱七八糟的国象和电竞俱乐部比赛。

    容姨想起跟他度过的第一个九月,是在俄罗斯。

    他去参加一场国际象棋盛典,顺便在俄罗斯住了半个月,说权当游学,玩玩也好。

    可是整个九月的大半时间,他都把自己锁起来,锁在自己的空间里,不让任何人靠近。

    在房间里敲敲打打,发出乐器声,还有摔东西的声音,把整面墙涂得五彩淋漓,碎碎念着想吃冰淇淋,想喝果醋,好多好多,好多好多

    他突然变成一个穿梭在无敌与脆弱之间的小孩,把她吓得不轻。

    后来他说,九月份一定不能在下雪的地方度过,所以每年一到九月,都会让她选一个不下雪的地方暂居。

    他的胃有点毛病,餐桌上吃得少,还很挑。

    他有时候会梦游,但没有一次肯承认。

    能来他家里的朋友,几乎都比他年长,总受他嘲笑,还甘之如饴。

    他想安静时,不许任何人讲话c发出声音,他可以两三天不跟人交流。

    他兴起之际,简直毒舌得让人讨厌,还喜欢捉弄人,以一本正经的模样。

    “嗯还有什么呢”容姨盯着桌面在发呆,细数时光。

    她沉浸在回忆里,选择性跟单徙说着,略过了他的双手和胃上的毛病,略过了那段很混乱的九月,因为她自己也并不太了解,那是在她认识他之前就有的。

    这些年,他从来不说,她就只管照顾他身体。

    她好像有点明白了他以前说的:遇到一个人的时机,很重要。

    她对他最初最深刻的定位,就是那个落魄的高贵王子,也是那个强大无敌的王。

    有点痞气,亦正亦邪,少年老成,缺爱又尖锐,像一团化不开的墨色———见过这样的他,所以容姨在往后的岁月,格外珍惜也格外包容他的其他面。

    听容姨漫无边际地说着这些,单徙心情复杂,突然笑出声:“有点后悔啊。”

    “小长乐后悔什么?”

    “没什么。”

    后悔没有出生得早点。

    后悔没有早点找容姨聊聊。

    最无力的是,自己跟他,隔着那么久远的时空。

    包括过去,包括现在,甚至包括将来。

    在别人的口中听着你,拼凑那少年的模样,可为何你的面目,在我心中却愈发空白?

    5

    世人所说的相知相识,多半是,始于容颜发肤,终于伤害分开。

    其实这真他妈肤浅得很。

    还不如直接说见色起欲,腻味就甩。

    若真正开始认识一个人,将是一段无比漫长的旅程——是心动刹那,终点是死亡遗忘。

    其余的都不作数,其余的都是kitsch。

    你相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