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铭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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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春风又绿江南,八九十枝桃花。

    红叶镇上,孩童们书声朗朗,生机勃勃。

    书斋前,花树下,清风朗月的容颜,一袭月色长袍,双目蒙着白绫,立如修竹,出尘高雅,却是沉郁沧桑,清澈淡淡:“今日就姑且到这吧。”

    “好耶!”

    “放纸鸢去喽!”

    不知是哪个孩童率先欢呼了一声,其余的孩童一哄而散,欢快地跑了出去。

    这些孩子除了镇上百姓家的孩子还有他收养的无家乞儿。

    南楚和隐宗之间的战争结束之后,他拒绝了南宫澈王侯的封赏,没有回到属于他的清铭山庄,而是日夜策马回了红叶镇,开了家私塾,定居在这里。

    清铭山庄于他来说已经孑然一身,家族盛誉亦是风烟吹散。有匪君子,耀世穹光。江湖从来都是不是非他不可,不过他尘网自缚,使命为锁罢了。

    如今他舍了一切,到底清静,颠簸半生,终得自由。

    红叶镇是他和小夜最初遇见的地方,也是重逢之处,比起从小长大,护卫半生的清铭山庄更让他魂牵眷恋。

    就好像落叶归根,红叶镇上的一切都那么熟悉,宁静,缓慢,缓慢到时间在这里从来都不曾逝去,小夜永远都没有离开,他也一直守着她,地老天荒。

    “公子,你的眼睛”

    小书童震惊地看着君子矜的双目处,纯白光滑的白绫上竟渗出缕缕殷红的鲜血,如点点桃花,妖冶刺目。

    小书童被吓得不轻,公子的眼伤非近日所致,已是旧疾,眼珠已失,为何还会流血。

    半生腥风血雨,君子矜自是对血腥味分外敏感,何况眼眶处隐隐灼痛。

    “我去小憩一会儿,晚膳不必唤我,自行用去。”

    见君子矜如此冷漠不知伤痛,小书童担忧唤道:“公子,我听闻回生楼医术通天,能活死人肉白骨,换一双眼珠定是不在话下”

    君子矜沉声道:“夺人双目,人又当如何?”

    身为武者,他当然知道眼睛何其重要,纵然耳朵再是灵敏,终究替代不了双目的便利。若是以前,他定然不会看的风轻云淡。可如今偌大的清铭山庄只剩下他一人,小夜也已为爱殉道,到底只有一人,他要这世间万千颜色,不过徒增痛楚罢了,何故还要夺走旁人的眼珠,毁人一生。

    知道自己公子刚正,小书童怕君子矜动气,忙道:“不是夺,是买。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世上穷苦之人多的是,更不乏有沦为乞丐奴隶的。如果一双眼珠能换得一生安康富足,定有人争着要卖。”

    见君子矜身上的气息越发沉重,小书童硬着头皮,真挚道:“不然我把眼珠换给公子也行。反正我这条命也是公子救的,一双眼珠又算的了什么。反倒是公子,您不能这样一直盲下去啊。不然不然又如何能追的到心爱的姑娘。”

    小书童听公子的朋友说过,公子的心中一直都在牵挂着一位女子。他想公子虽然人长得极为好看,但是瞎了双目总归是不讨女子欢心的。公子那么爱那个女子,定是想要娶她的。

    小夜

    君子矜的心像是瞬间被捅了狠狠地捅了一刀,疼痛不已,浑身尽是悲凉。

    他此生做的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年没能遵照诺言将她从红叶镇上带出。如果将她带回清铭山庄,他那时就是再墨守成规,也能为她遮风挡雨,那样她便不会被南宫澈所负,为千里孤雪而死,受尽人世苦楚。

    可命运的残忍之处就是让人失而复得的同时又得而复失。

    要怪便怪他那时枷锁太重,正邪太过分明,受了南宫澈和夏如歌的挑唆,不敢爱,不愿恨,放不下,信不起,却不知道白天和黑夜虽然相对,却也有黑白交错,日暮时分,那时漫天的火烧云霞当真美极,如今终究抱憾一生。

    小夜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和她的师父相爱相守,至死不渝,而他到底错过一生。

    大梦初醒,方觉迟,长虹贯日,流年错,孑然一生罢

    看着君子矜失魂蹒跚的背影,小书童懊悔不已。

    他竟是忘了,那女子根本就不喜欢他家公子,他那般说不是拿刀往他心窝子上捅吗?

    只可惜他家公子没了眼睛,又没了爱人,日日只得和些孩童作伴,委实凄哀。

    长河落日,大漠黄沙。

    江小山骑着骆驼缓慢地在沙漠中前行。

    他不过一个山村小子。家破人亡后就一直跟着她。她教他武功,让他成为了绝影楼的杀手头领,名煞江湖。

    她是他人生灰暗彷徨时的一盏灯。他看她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不仅是感恩,那是一份卑微复杂的心情。

    他知道她心有所属,却想着一直做她的尾巴,寂寞无言也好。

    可他到底没有资格。

    她和慕遮天成亲,他心痛祝福。

    漂泊天涯,只因自己再无继续逗留的必要。

    流年偷换,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腼腆青涩的山村男孩,她也不是那个被他们家救下的凶巴巴的丑姐姐。

    她有她的路,而他的路正在走寻中。

    骏马惨烈的嘶鸣声突然从背后响起。

    “驾!驾!马儿快跑!马儿快跑!”

    江小山回头,只见一个婴儿肥的可爱少女正在马背上,而她的马直接陷入了流沙中,连带着她整个人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下陷,偏她还嫌自己死的不够快,不停的挥动着马鞭。马一吃痛,就越挣扎,越挣扎就下陷的越快,眼看着连人带马都要被埋进去。

    江小山黑着脸,皱起了眉头,从骆驼背上一跃而起,将流沙中少女拽出,嫌弃地扔到了沙地里。

    “马!马!”

    偏被得救的少女没有劫后余生的轻松,爬起来拽住江小山的手臂,指着流沙中快被掩埋的骏马,眼泪汪汪,焦急不已:“马!我的马!”

    江小山厌恶地将少女震开,冷冷道:“救不了,要死了。”

    “楼主!求你救救阿苏的马,阿苏有银子,有很多很多银子,你救救阿苏的马。”

    此时的江小山已经阴沉如水。他绝影楼接的从来都是杀人的买卖,何时救人了,何况还是救一匹马,可看着少女泪眼婆娑的样子,又是嫌弃又是微微不忍,便索性从腰间摸出一条铁索,一端甩过去套在哀嚎不已的马匹脖子上,一端拴在自己乘坐的骆驼身上,轻轻地拍了拍骆驼的脑袋,骆驼极为通灵性地狠狠发力将马从流沙坑中拖出。可惜那马被如此粗暴狠辣的方式营救,倒在地上喘着大气差点被活活勒死。

    “得救了,阿苏的马得救了。”

    少女欢呼雀跃。

    江小山则是冷冷地翻上了骆驼,再度远去。

    “楼主,你等等阿苏!”

    听到这句话,江小山狠狠地拍了拍本来悠闲踱步的骆驼,骆驼吃痛委屈,以逃命的速度狂奔起来,看着被自己越甩越远的少女,江小山终于惬意地闭上了眼睛,脑子里却不由地浮现出第一次见到少女的情形。

    说实话,如果不是身世凄苦,走投无路谁愿意做刀尖舔血,夺人性命的杀手。

    可那一年绝影楼训练新生杀手的暗营中,那个蠢货少女一身绫罗锦缎就那么鹤立鸡群地混了进去。他不过碰巧巡视,竟见她昂首挺胸,站的笔直,对她的统领信誓旦旦地竖起三根手指,糯声糯气道,立志成为最优秀的杀手。那统领也是觉得被戏耍了,冷声让她滚回家。

    她却赖着不走,没办法让人直接给她扔了出去。后来不知道走了谁的后门,硬生生死皮赖脸地留在了绝影楼当杂役,没人给她分配任务,她就自己出去做任务证明自己,然而没有一次是成功的,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几近生死也就罢了,好几次都差点被任务对象给强了。饶是如此她还赖着不走。如今更好,跟着他跑到沙漠里来了。

    他就没见过这世上有这么蠢货的人,狗皮膏药一样着实烦人。

    天色越来越黑,沙漠荒无人烟。

    歇息下来的江小山看着满天繁星,莫名辗转难眠,又听到狼群的嗜血嘶嚎,不由地骑上骆驼朝回头方向急急赶去。

    他终于看见,脏兮兮的少女和她的马被饿极了的群狼环伺,明明怕的要死,却举着剑朝狼群砍去,保护她受惊了的马,奈何武功差的要命,被撕咬的鲜血淋漓,那双灵动的眼睛却是无比的坚定。

    他不明白世上如何会有这么笨的人,不保护自己,去保护一匹马。

    他看不过挥剑斩杀了群狼。

    她却牵着她的马,一瘸一拐,微笑着朝他走来,雀跃道,“我就知道楼主不会丢下阿苏的”

    那一瞬间,心仿佛被什么触动了

    “为什么要跟着我?”

    “因为阿苏喜欢楼主啊,在阿苏十一岁的那年,你救了阿苏的命,阿苏就喜欢你了。”

    江小山眼底一缕幽光。阿苏,姓苏么?

    “你到底是什么人?”

    少女误以为江小山问她有没有钱,“啊,阿苏很有钱的。”

    见少女迷糊如此,鸡同鸭讲,江小山冷冷地道了句,“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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