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祖师》 正文 引子 想来,我也快六十岁了,也到了“耳顺”之年。但今天“摸金校尉”这个久违的称谓,却忽然蹦进了我的耳朵里,这实在是刺耳!尽管,稍微有一点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摸金校尉”那是江湖上的一个专干盗墓营生的门派,但我要说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它的含义和秘密! 我出生于1960年,我八岁那年的冬天,我们一家四口正吃火锅。几个身穿军绿色衣裤,袖套红章,头戴绿军帽的中学生模样的年轻人 闯进家门说:看见我们只顾吃火锅,而不顾他们在外为新中国清扫余毒辛苦的这份儿德行,就心寒。 我爸妈听到这话,吓得发抖。我爷爷却微微一笑,问道:照你这么说,新中国并不干净连累你扫?你既然寒心,那也坐下吃点儿? 我爷爷天生就是个硬脾气,他在我家方圆百里名气很大,还有个绰号:“魔爷”。未解放前,他是家里做着“黑生意”的雅痞,精通中国历史,看画只须半尺,看物一瞟、一掂、一摸,即见真假,从不失手。这样的一身本事,让他很受人尊敬,他也以此为荣。 到养猪场后,我问他:爷爷,你当时不怕吗?爷爷哼了一声说:鬼子放大炮,爷也没怵!小妮子,还“心寒”了,我看是“眼热”了! 那女生听后气得开始抄家,扯下我爷爷画的梅花图,说:这画儿画得红红绿绿,它在歌颂春天,就是歌颂资产阶级温情主义!”说完就踢了火锅,那锅里沸腾的热汤、燃烧的炉火都向我冲了过来,我爷爷眼疾手快,把桌布拽过一挡,把我抱进怀里。 爷爷大喝一声:“放你娘的屁!在你心里资产阶级是春天?就连开国的领袖还写过“咏梅”呢!” 别的男生们搜出了我爸的“命根儿”——成化斗彩鸡缸杯。我爸紧紧盯着,眼球充血鼓胀,像酷夏鸣蛙吹起的腮帮。好像一粒针尖大小的尘埃都会刺破他那对儿薄薄的眼球表膜,让他崩溃泣血。但是,那斗彩鸡缸杯薄脆雪白的瓷片可要比尘埃锋锐得多!我爸捂着双眼惨叫一声,好像那些瓷片都扎进了他的眼睛,接着一口鲜红的血被喷到了地上。他哭着大喊:我该死!我是千古罪人呐!几百年来,经过多少前辈的手,传到我这里,竟碎了!”说着又“哇哇”得吐起了血。 我爷爷气得一脚踹翻桌子,砸倒了那个摔杯子的小男生,就因为这个爷爷被打断了左腿和肋骨,留下了一辈子的咳血、跛脚的病根儿。 那些年轻人翻出我妈20岁烫着卷发的老照片,就拿开水烫秃了她的头。我妈因此感染破伤风,去世了。 后来,我爸也被关在草棚里好几天不给水米吃,硬生生得耗死了。 我爷爷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并有严重的洁癖。组织为了让他“接受社会主义劳苦教育”就把他下放到陕西富县的劳改场去养猪,父母双亡,年幼无依的我自然也得跟着去。 一天晚上在那个猪圈里,爷爷似乎有些落寞,眼神透漏出了些许悲凉,那时候我年纪还小,也不明白爷爷心中的失落,就瞪着那铜铃般大的眼睛,问爷爷:“爷爷,爷爷,你怎么了?”。爷爷淡淡的低头看了我一眼,轻轻的用他那粗大的手掌抚摸了一下我的头,慈祥的说:“孩子,要不要听个故事呀?”。“故事?我最爱听故事了!”。说着话我就一下子坐进了爷爷的怀里。爷爷眼神更加深邃了,淡淡的说起了一个很久以前的故事。 爷爷说:“富县,在唐朝的时候叫做鄜州,距离古都长安将近600里。长安,那可是13朝的皇都,风水旺得很。就是来条黑狗用爪子在地上刨两下,都能刨出几个“肉粽”甚至一座龙楼出来”。 我争辩说:“没有龙楼,只有猪圈”。爷爷呵呵一笑,把我抱到腿上。问我:“臭小子,你知道啥是龙楼吗?你就敢说没有?”我说:“就是有龙的楼,龙王的楼!”。 爷爷笑着说:“你说的那是龙王庙!听爷爷告诉你啥是龙楼:所谓龙楼啊,就是专门让摸金校尉进去,拿肉粽子的好地方!”。 “肉粽子,金华火腿馅儿的好吃”。 “哎!真是驴唇马嘴风马牛啊,也不知道你这小子有没有这样的天赋机缘”。说着爷爷就从脖子上摘下了一个金嵌爪牙的吊坠,套在了我的脖子上,我拿起来看: 那东西总共一寸多长,上端三分之一处包金钻孔,用来穿绳。包金下方则是乌黑透亮、坚硬、锋锐的钩形物体,那上面有着古老而神秘的图形和文字,但对于幼小的我,唯一关注或者可以感觉的则是它材质的触感。润泽、细滑,但却不像玉、瓷、石、贝一类与皮肤隔着一层。它滑/润、亲肤,有点像牛角梳。可是,它又很冷。手指放上片刻离开,便可看见一层薄薄的水汽逐渐蒸发缩小水印的面积。这种冷,是那种让人浑身毛孔本能锁紧得冷。后来我才知道:那种感觉不是冷,而是寒,是一种通经彻骨的阴寒。这股“阴寒”正是它的灵气所在。再高明的古董骗子,就算找来相同得材质,外观上仿得再像,也只能骗骗外人的眼,而骗不过人的感觉。那种感觉只要碰过一次的人,就再也哄不住了。 爷爷问我,“看明白没?”我说:“这是什么怪东西啊!凉飕飕的!”爷爷好像吃了一惊,不信似的,急忙伸过手去往我怀里一摸。竟然有一种难以抑制的惊喜直呼:“造化!造化!自今日起,摸金校尉,后继有人!”。 接着,爷爷不再跟我逗笑,而是像老师一样,把那个钩状物体,一点点的指给我看,说:这挂绳金头上的字读作“摸金”,是汉朝的篆体。这个东西叫做“摸金符”,是正统摸金校尉的身份认证。 摸金符周身遍布辟邪用的飞虎纹。底下的那个钩子是穿山甲的指爪,传说穿山甲伏垄开山,神鬼莫当。摸金符取用穿山甲的指爪为制作原料,正是看中了这个辟邪的功效。但是要制作摸金符可不是随便取下一截穿山甲指骨就能用的,它必须选用穿山甲最锋利的爪子,先浸沟在巂腊中七七四十九日,还要埋在龙楼百米深的地下,借取地脉灵气八百天。最后请钦天监观星象、查时历则天时地利的黄道吉日方可上形制器,之后再请仙道打醮,高僧开光。最后再进行祷祝与卜筮,得到上上大吉之卦,方可佩戴。 爷爷说:“校尉”的名衔在战国末年就已出现,汉朝时达到鼎盛时期,其地位仅次于各将军,手中握着千军万马。而“摸金”的封号则更具传奇色彩,不仅在后来演变成了盗墓行为的代名词,就算仅仅从字面来看,任何一个识字的“门外汉”听到这个名头,也绝对知道:摸金校尉,那是“大富大贵”之人。 三国时期,曹操雄踞北方,挟天子以令诸侯,权倾天下。刘备以皇叔身份占据川蜀的荆州、益州,有诸葛武侯屡出奇谋。孙权占据江东之险,父子兄弟,厉兵秣马经营三世,兵精粮足。这三个军阀将整个天下割据成三足鼎立之势,彼此征伐,天下战争不断。而这“摸金校尉”的称号就是由曹操所封赐的。 我问道:摸金校尉是盗墓的,那什么是盗墓? 爷爷说:“就是挖死人坟”。 听到这儿,年幼的我在脑海中闪过无数个疑问。我知道,对于“摸金校尉”,你一定也很好奇。 比如:第一个摸金校尉盗墓,动机是什么?在那个年代,他不怕犯法不得好死?不怕死后被打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什么人的坟墓,就这么非挖不可呢? 如果“摸金校尉”的名衔是曹操给的奖励,那为什么别人挖坟就得死,他挖坟反而受到如此重赏?那曹操权倾天下,怎么就把一个盗墓贼抬举到这种程度?还让他开宗立派,专门盗墓? 再说,盗墓行业中,就属摸金派规则最多。可为什么要设立那么多规则?这些规则的起源是经验总结吗?如果是,那也就是说“人点烛,鬼吹灯”是因为第一个“摸金校尉”在盗墓的时候,真的经历过?“鸡鸣灯灭不摸金”、“三不一取”,在这些规则没有被人发现、总结出来之前,如果有盗门中的人无意违反了会遭遇怎样的危险呢? 摸金校尉始祖的故事,爷爷讲了很多年,一直到他临死还凭着一口不甘地心气儿吊着,告诉了我摸金校尉的人生结局,为得就是让我参透:摸金符流传了千年的秘密。 一开始我听“摸金校尉”故事的时候,我很害怕,但又忍不住贪图那份令人期待和好奇到心悸的刺激。这种感觉大概就像一个贪吃的“饕餮”怀念河豚汤肉的纯美。两者确有极大的相似之处:当浓汤入口,故事过耳,给人心灵上带来的幸福与满足是一致的。明知河豚有毒,中之无解,偏要去喝;明知故事可怕,听之不忘,还要再听。所以苏东坡在喝过河豚汤后说过一句极精辟又简短的话:“值那一死”,我在听完摸金校尉的故事,了解他全部的秘密以后,扪心自问也只有四个字可以表达:万死不辞。 谁能想到呢?一个在当时如此卑微的我,竟然还有另一重显赫的身份:我的祖先竟然是摸金校尉。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 正文 第一章:祖师出山,前往纣王墓 秋日的阳光,一如秋日的明月,总是那么清澈和透亮。此刻,明媚的阳光正照射在乔二两子手上的这个寻墓探斗的罗盘的天池上,发出一道炫目的白光。就好像周围这一双双的正在密切的关注着乔二两子的一举一动的炽热的眼光。 乔二两子借着转动罗盘经线校对太岁黄道的时机,匆忙得向自己身前瞟了一眼,却和身披银甲,头戴玉冠,端坐在白马脊背上的精悍少将余秉忠打了一个照面儿。此刻,余秉忠正一脸阴骘得望着他。 余秉忠轻拽马缰,向乔二两子的身边走了几步,喊道:眼下天高日烈。你这厮还要本将苦等几时?! 余秉忠喊后,乔二两子却并为答言,只是愣愣的端着罗盘,两眼如放空一般,直视着前面的事物。 坐在马背上的壮汉王铁锤一听这话,心中也开始打起鼓来,便赶紧用脚轻轻得踢了两下马肚子,向站在旁边的小红马靠近。 骑在小红马上的是一个年纪大约十六七岁的女孩儿,名叫小飞莺,生得十分标致。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说起话来的时候,两只眼睛在那茸茸茂密的长睫毛下忽闪忽闪,有着说不出的娇美灵动。笑起来的时候,长长的睫毛一抖一抖,两边儿腮上各嵌进去一个深深的小酒窝,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发出银铃儿般清脆、甜美的笑声。此刻,她正和铁锤并列站在头排,目光一刻不离得急切的望着乔二两子。额头上已经浮起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手里紧紧的攥着缰绳,不安得随着马脖子的晃动在扭动着略显紧张与僵硬的身体。 铁锤警觉地向四周瞟了一瞟凑近小飞莺问道:“我说,小师妹啊!你看乔二他到底能不能——” 未等铁锤说完,小飞莺就干脆得将铁锤的话语打断说道:谁是你小师妹啊!既然你这么不相信他,那就别跟我套近乎!小飞莺说完就拽动马缰,打算离开。 铁锤一把拉住小飞莺的马缰说道:我不是信不过他!只是你知道我这次可是背着官司、提着脑袋在跟着乔二干活儿呀!你说你医术好我知道!但你能把砍了头的死人救活吗?我跟乔二那是光屁股长大的兄弟,当初来邺城时,我俩一起逃荒要饭、挖坟吃臭,从来都是秤不离砣。就他那点儿本事,我还…”。 铁锤见小飞莺一脸娇嗔,立即不敢多说。 小飞莺反驳道:“那是以前他还没遇到我爹!我告诉你,二哥可是我爹唯一的徒弟。我爹说了,二哥是天造的奇才,所以把一身的风水绝学都传给了他!现在你说他不行,那不是在拐着弯儿的骂我爹吗?!” 小飞莺说完便用脚踝猛磕了一下马肚,马匹顿时跑到了队伍的另一头。 余秉忠一见乔二两子发愣,也不多话,反手向着乔二两子的方向一挥,一枚柳叶形的银质飞镖,竟“嗖”得一声,恰如流星一般向乔二两子飞了过来。 小飞莺听到响动,急忙回头,吓得大声惊叫道:二哥!!小心!! 铁锤还未及反应,只见余秉忠身旁的一个身跨乌骓玄马、身穿黑色道袍,头戴黑色风帽,脸上戴着一张黑铁面具、端着一把白色浮尘的道士守黑便立即将一粒石子弹射出去。只见那石子直追飞镖而去,待飞镖掠过乔二两子的耳际之时,石子终于“砰”得一声,将那枚银质柳叶镖打落在地。 小飞莺一见飞镖落地,这才惊愕未定得喘了口气。 铁锤向着余秉忠大叫到:姓余的!你什么意思?! 余秉忠随即一笑,瞟了一眼铁锤,又看向守黑道人,说道:道长真是好本事啊!饶是这样的响动,才能让这厮回过神儿来! 余秉忠说此话时,完全不像是蓄意杀人的感觉。好像刚才凶险的一幕,只是他为了提醒乔二两子不要分神得一个小小的把戏而已,语气中尽是调侃和鄙夷。 守黑道人说道:余将军,依贫道看来,这乔二两子是丞相有意重用之人,日后免不了与将军同麾并尊,将军还是不要轻易得罪的好! 余秉忠一听,不屑说道:自道长从天而降,为丞相暂止头风之痛那时起,丞相便经常在本将面前夸赞道长“神机妙算,未卜先知”,此番怎么就失算了呢!道长若说别人,本将兴许还信,他?一个挖坟吃臭出身的低贱小厮!也配与本将并尊吗?!就是本将愿意折腰,怕是那霸府中的诸多将士,和这虎豹骑的一众骁锐,也未必答应吧! 守黑道人不置可否得反问道:将军当真以为自己的“福禄之运”稳如泰山吗? 余秉忠闻言自信满满得道:丞相乃大汉国之柱石,保大汉江山永固。秉忠自幼在丞相身边听令,为曹营私卫霸府总兵,兼霸府骁锐之师虎豹骑大统领之职,自然和丞相进退同一,祸福与共。道长对此可有异议吗? 余秉忠说完随即得意得向身后瞟了一眼,只见其身后站着三十名虎豹骑的精锐兵士。这些士兵同样身跨高头大马,身穿乌金铠甲,在肩头、腰围和脊背处点缀着人金色的人字锁甲铠片,这个是如虎纹豹斑一样,一身凛凛威风,铮铮铁骨,使人望而生畏,丝毫都不敢近身造次。 “一六共宗,为水居北;二七同道,为火居南;三八为朋,为木居东;四九为友,为金居西;五十同途,为土居中。”乔二两子一边小心翼翼的转动着手中的罗盘,以便安慰小飞莺和铁锤的担心,一边安抚着余秉忠和守黑道人的戾气。 此刻,乔二两子深切的知道:现场所有的眼睛都在紧紧的盯着他手里的这个用来寻斗堪舆的罗盘。 以前,师父把这个罗盘传给他的时候,就告诉他:罗盘虽然只有一个巴掌的大小,却早已将周天三百六十四重星际,漫天遍野九百八十六座星辰还有朱雀、玄武、青龙、白虎等二十八个星宿,以及上古伏羲所创的先天八卦,西周时期文王所演的六十四重复卦和这九州宇内的二十四座山向都全部囊括在内。就连那些帝王将相的长眠万世的风水吉地,都要由它勘定。所以,对待罗盘,使用罗盘都要心怀虔诚与敬畏。千万马虎不得。如果一着不慎,失之毫厘,便会谬以千里了! “此地乃鹤壁朝歌,殷商国都,此地右临依灵山,左近傍淇水。此处地势沉稳浑厚,山脉起伏如龙出岫,昂首向东,目接启明,尾对长庚。冢丘占龙首,有摘星揽月之势,墓址据灵眸,参万物宸宿之机,实乃绝佳的风水宝地!地势俱佳,风水甚好。罗盘分金指向东南艮卦方位,就在这山的东南面。我们绕过这个山头,就可以动土了。” 余秉忠听了之后,未做任何表态。只是默默得向守黑道人看了一眼,好像在等候着守黑道人的授意和安排。守黑道人随即轻轻的向余秉忠点了一下头,表示许可。 余秉忠得了命令,但心中着实不悦于是梗着脖子,调转马头,面向三十个虎豹骑士兵,狠狠得大幅度的挥了下手。 从余秉忠不甘、不屑却又充满压抑的眼神里就可以看出,此番盗墓这件事的主导者其实是这个神秘的道士。 随着余秉忠的大手一挥而下,一行三十几个人的行军队伍,便浩浩荡荡得向着山的东南方向出发了。 话说,一个地方能劳动摸金祖师大驾光临,肯定是有大墓可盗。而乔二两子这开山的第一笔“买卖”,就是一笔“大项目”。 曹操要他去盗的不是墓室里一般的陪葬品,而是一具千年古尸身上的一套殓服——金弦玉甲衣。 要说起这具古尸,那可不是一般的尸体,甚至都不是一般的“粽子”。 它生前是一个亡国暴君,手里握着几十万条人命冤魂,最后被逼得含恨自杀而死,怨气积聚了上千年,其凶险程度可想而知。就是倒斗世家、经验老道的摸金校尉的传人,也不敢在这种凶猛的太岁头上动土!更何况是毫无经验可循的摸金祖师呢? 这说来说去,乔二两子要盗的大墓主人是谁呢? 要说这个人那在历史上可真是赫赫有名。不过他青史留名的原因却不像秦皇汉武那样靠的是丰功伟绩,而是靠他的嗜杀残暴。以至于他的谥号都成了后世暴君的代名词。 这个以残暴青史留名的墓主就是《封神榜》里那个宠幸妲己,剖比干心,专爱用酷刑杀人取乐的纣王。 其实,昏君和暴君是不同的。昏君是无能,是笨。像阿斗、晋惠帝这类昏庸的帝王就是昏君。而暴君是狠毒,是残忍,却不愚蠢。 传说,纣王一生发明过很多残忍的酷刑。 比如:炮烙,就是在一根大铜柱下点上柴火,等柱子烧红了,把人绑在上面活活烫死。 虿盆,就是挖一个几丈见方的大坑,坑里放上几百条毒蛇,再把犯错的人推蛇坑,让蛇把他活活咬死。 钉珠,就是把一个大铁钉钉进瞳孔,钉透眼珠,最后钉牢在眼眶骨头里。 剖心,就是用尖刀把一个大活人的心生剖出来。 眼珠和心脏都是人身体上感觉最敏感的地方,能遭到纣王如此虐杀的人,是跟他有着血海深仇吗?不是。因为被钉穿眼珠的是和他幼年结发生儿育女的妻子姜后,而被活活剖心的是纣王的亲叔叔比干。 纣王无论是对待臣子还是亲族、儿女都是一贯的残暴,只有一个人破格例外。这个人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狐狸精”苏妲己。 传说,纣王为讨妲己欢心,在全国征调几十万百姓充当劳工,让这些劳工连续三年没日没夜的为妲己建造豪华的宫殿——鹿台。建鹿时,单是打地基就累死了好几万人,尸体就都埋在了鹿台的地基里。 鹿台的占地面积很大,到过那儿的人都说:就算让十个人从十个不同的方向一刻不停的在鹿台里连走三天,这十个人也不会相遇。 在鹿台尽情享乐的纣王,让人挖了一个九丈长五丈深的大池,在池中灌满美酒。并让王公大臣、歌儿舞女在酒-池中饮酒作乐,赤身裸浴。还在大殿里放上36株六丈高的美玉雕成的玉树和九丈高的珊瑚,在玉树和珊瑚密密麻麻的枝丫上挂满肉食。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酒池肉林”的典故。有些正直的大臣劝说纣王不要这样荒淫无度的胡作非为,竟被纣王下令按到酒池里溺死。 那些被纣王用各种酷刑杀死的、造鹿台累死的、酒池里溺死的人,加起来多达百万有余,这些可都是枉死的冤魂啊! 这纣王活着时,身上的冤魂煞气就已经很重了。听说到最后他每夜都会失眠梦魇,醒来就大哭大笑。神志不清,以杀人助兴。这怎么看都像是被邪灵控制的症状。 当时全国上下的人,每天都提心吊胆的活在纣王制造的恐惧中。后来,周武王起兵反抗纣王,振臂一呼,天下百姓都纷纷揭竿而起,踊跃的加入了周武王的军队。 最后,周武王带着全国的士兵把商朝的国都朝歌围了个水泄不通。此时的纣王已经众叛亲离,手上没有一兵一卒,他知道自己败局已定了。为了免去当阶下囚的屈辱,纣王在鹿台换上了华丽的玉甲战服,在里面自焚而死。 鹿台烧起时,火势冲天连云,大火连烧149日不熄不灭。最后还是由姜太公登坛作法烧符祈雨请来龙王降水,这才浇灭了鹿台燃烧的熊熊大火。那么多天烧过来,别说是个人,就是金刚铸身的罗汉恐怕也化为灰烬了。 所以说:纣王是一个死无葬身之地、尸骨无存的人啊!咱再退一万步说,这样的煞气凶猛的人,就是有墓有坟,谁又敢进他坟里,去扒他身上的衣服啊!这摆明了是一桩有命进、没命出,有命扒,没命穿,有命挣,没命花的勾当啊!那摸金校尉咋就来了呢? 摸金校尉他要纣王的殓服干什么呀?或者说:这摸金校尉的头衔既然是曹操秘密封的,而且曹操还指着名儿的让乔二两子去盗金弦玉甲衣,就说明这一连串的行为事件具有很强的指向性。可是这里面的疑团实在是太多了! 第一:是个人都知道纣王无尸无墓,那曹操怎么还非让乔二两子去盗纣王墓呢? 第二:曹操又是怎么知道纣王就是穿着这套殓服下葬的呢? 第三:以曹操的身份地位,手中不缺金银,手下不缺能人。想要什么样的殓服没有,非得去扒死人的晦气东西来穿?这金弦玉甲衣有什么特别之处?以至于千百年来不能仿制? 第四:曹操能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得派人去干偷坟掘墓的勾当,就说明这东西对他很重要。这么重要的东西他怎么就敢让乔二两子去挖呢?乔二两子有什么过人之处? 最后,曹操要这东西有什么用处?乔二两子为什么拼了命去呢?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