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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进山找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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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植物了,就算是人,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估计也会生病。

    就像阿贵。

    刘青山看着这棵杜鹃花,忽然间想起了阿贵。

    那天阿贵昏迷过去,他接到村长的电话,心急火燎的开车去了外村之后,看到了不省人事面无血色的阿贵。

    当时的阿贵就像眼前的这棵杜鹃花一样,仿佛就处在了生死边缘,谁也不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事情。

    一路前往县城的时候,他虽然没问什么,可他的心里却无时不刻的为阿贵担忧着。

    直至后来知道阿贵只要及时输液就不会有问题之后,他才放了心。

    阿贵生病了可以通过输液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可这棵杜鹃花生病了,恐怕就只能自己挺过去了。

    如果它挺过去了,它可以像以往那样孱弱的呼吸着山林的空气,享受着为数不多的阳光跟雨露。

    如果它挺不过去,它必然要像其他山中那些早逝的植物一样去面对生死,面对轮回。

    如果这是一棵小小的杜鹃花,刘青山也就不在意了,或许会让它自生自灭自由自在的生长在这里等待属于它的宿命。

    可是,这是一棵百年难得一见的树状杜鹃花啊。

    而且,这特么还不是人工嫁接的,这是纯天然纯野生的树状杜鹃花。

    别的不敢说,就说这棵杜鹃花一旦养护好了,开了花,那绝对堪称国宝级别的存在。

    加拿大就有一棵长成树的杜鹃花。

    因为自己种了不少杜鹃花,所以刘青山一有空的时候就会上网查看一些关于杜鹃花的信息。

    据说,在加拿大温哥华岛上,有一棵杜鹃花名为:月之女神,至今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

    它被誉为‘全世界最美的杜鹃花’,每当盛放的时候都会引得无数游客前去观赏。

    那棵巨大的杜鹃花约有七米高,九米宽,枝干粗壮,树冠茂密,看似一棵大树,可实际上却因为主干过多,仍被归类于灌木类。

    这棵灌木杜鹃花因为每年都开出了几千朵鲜艳夺目的杜鹃花而被各种一线出版物评为‘世界上最美的树木’,也因此为它所在的小镇带去了不少的名气,从而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旅游小镇,每年都吸引了无数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

    当然,人家之所以能成名,除了靠着自己的不屑努力之外,还有不少的人为因素。

    比如,来自种下那棵杜鹃花之人的关爱,以及后人的照顾。

    经历了几代人上百年的时间,一棵原本平平无奇的杜鹃花才能长成如今的模样,受世人所艳羡。

    普通的杜鹃花一般高度跟宽度的极限都四米以内,但是,那棵加拿大杜鹃花却远远超过了这个数据,由此可意味着它的存在乃是自然界的奇迹。

    刘青山抬头看着眼前的杜鹃花,不由得笑了笑:“这也算奇迹了吧。”

    虽然眼前这棵杜鹃花的高度还没超过四米,冠幅也没超过四米,但是,长成这副模样,也算对得起奇迹二字了。

    因为,就连加拿大那棵巨大的杜鹃花仍然是以灌木的形态存在,而眼前的这棵羸弱的杜鹃花却是以树的形态存在。

    这要是还不算奇迹的话,那这个世界上还真没有奇迹之说了。

    可是,尽管这棵杜鹃花靠着一己之力长成了树的形态,但如果它继续生长在这里,继续受动物摧残的话,恐怕也终会难以逃脱消逝的命运吧。

    刘青山有些惋惜的看着这棵长成树形的杜鹃花,不由得又伸手摸了摸,自言自语似的说道:“怎么办呢?我是该让你自由的长在这儿呢,还是该带你回去好好照顾你呢?”

    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风吹来,有些孱弱的杜鹃花忽然摇晃起来,仿佛像啄米的小鸡在频频点头似的。

    看到这一幕,刘青山笑道:“看来,天意如此啊,那我就勉为其难的带你回去好了,只是,因为路途遥远,所以,得先委屈你一下。”

    说罢,刘青山取来砍柴刀,将杜鹃花上的一些弱枝砍了去,只留下一些看起来还算粗壮的枝条。

    其实,即使他不砍了这些弱枝,这些弱枝也总会在优胜略汰的自然法则下消失,所以,有时候舍弃也是一种爱吧。

    砍了杜鹃花的弱枝之后,又把一些缠在树冠上的藤蔓一一剔除,之后,再以杜鹃花的根部为中心点,画了一个半径约有半米长的圆,再用锄头将这个圆圈一锄头一锄头的挖出形状,并围着圆圈挖深。

    一番劳作之后,这棵杜鹃花的树根土球算是挖成形状了。

    但是,要如何包裹住这个巨大的土球,以防止泥土松散却又成了一个问题。

    往时进山挖杜鹃花他都是带了割开的蛇皮袋去的,可今天的目的是为了扫墓,也不曾想过今天要挖杜鹃花,所以也没带蛇皮袋进山。

    如此一来,要想包裹住土球,唯有另寻他法了。

    刘青山坐在树根下,想了好多法子,都觉得不可行。

    比如,脱光自己的衣服,把衣服割开包土球——额,这个想法虽然很前卫很大胆,但是,好像有点儿伤风败俗啊。

    要是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村民,那他刘青山的一世英名就算是毁于一旦了。

    然后,他又想了另外一个办法,比如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家里,带上蛇皮袋进山。这个方法比较靠谱,可是,就算他神力盖天,脚速惊人,这一往一返,怎么的也得花三四个小时的时间。

    而眼下,因为他的一顿忙活,此时已经是下午三四点钟了。

    等他回到家再赶回来的时候,都是晚上七八点钟的时间了。

    要真是按照这个想法来办事,那晚上七八点钟的时候还在这里忙活,四不四有点瘆人啊。

    这里是山谷就不说了,上面还有墓地呢。

    所以,这个方法也被他自己否决了。

    最后一个办法就是,先回家去,明天一早再来带这棵杜鹃花回家。

    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这个办法不行。

    因为这里是两座山之间的唯一山谷,也是唯一可以找到水源的地方,生活在这两座山上的动物肯定要来这附近找水的。

    而现下这棵树状杜鹃花已经完全被他挖出来了,就差包裹土球了,所以,这棵杜鹃花眼下就跟一个小娃娃一样不堪一击。

    不管是被动物撞击了,还是被踩踏了,都会给这棵杜鹃花带来不可逆的巨大伤害。

    如此一来,要想养护好这棵杜鹃花,就会变得极为困难。

    唉,三个办法都被自己否定之后,刘青山只好回到问题的:如何包裹土球。

    用衣服不行的话,那是不是可以用山里现有的东西。

    他四下看了看,眼睛顿时亮了。这儿是山谷,在小溪对面往上一点的位置,就有一大片野生芭蕉林。

    那野生的芭蕉味道如何咱先不说,可它的叶子,那可真是大得跟牛一样。

    自然,芭蕉叶不比蛇皮袋坚韧,但是,咱们可以多包裹几层嘛。

    想定注意,刘青山赶紧跑到小溪对岸的芭蕉林砍了一堆芭蕉叶回来。

    这些芭蕉叶也算是不负重托,在他的一双巧手下,顺利完成了包裹土球的重大任务。

    就是,额,这个造型有点别致。

    丑就不说了,那被坚韧的藤蔓包裹得扭扭歪歪的芭蕉叶看起来正像是一只巨大的螃蟹。

    重点是,这螃蟹还有一个巨大的头——树冠。

    刘青山看着这棵杜鹃花现在的造型,忍不住乐道:“哎呀,虽然现在这么丑,但回去养一养说不定就好看了。”

    说罢,又继续用芭蕉叶包裹树冠。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为了防止在回去的路上,树冠上的枝条会被其他植物拉扯,从而造成伤害。

    只不过,这样一包裹,这杜鹃花又瞬间变成一个两头怪兽,看起来真的好丑好丑。

    就在刘青山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刘远河在另一座山里也乐开了花。

    本来天色已晚,扫了最后一座墓地之后,他准备要回家的了,却不想,在回家的路上却偶遇了好大一棵鸭卵果。

    那鸭卵果挂满了枝头,一个个红彤彤的仿佛过年时候的鞭炮,又红又密。

    想到儿子昨天因为没吃上鸭卵果而失落不已的神态,刘远河看了看天,暗道,天要亮三次才能完全黑下去,现在第一次还没开始,所以不着急。

    本来,他也不用看天的,直接看手机就可以知道现在的时间了,可无奈的是,手机没电了,所以就只能通过观察天色来知晓眼下的时间。

    在这一带,有这样一个说法,在天空真正黑下去之前,都会回光返照三次。

    就比如说,完全黑下去的光照度数为零度,日常光照为一百度,那么,到了黄昏的时候,光照度数下降,等它下降到五十度的时候,天色已经算晚了,但是,等它下降到二十度的时候,它又会忽然反弹光照,再次亮到五十度,然后再从五十度的光照继续慢慢下降,再次下降到二十度的时候,又一次反弹,如此反复三次,等天色第三次反弹亮到五十度之后,亮度继续下降,且不会再反弹。

    之后,天色就会真正的黑下去。

    以前山里人没有手机,没有手表,都是依靠这个定律来观察天色。

    天色的度数每次反弹之间都会相隔十几分钟,所以,只要第一次反弹发生,山民们就得赶紧回家了。

    有些人干活的地方离家近些,也会等到第二次反弹的时候才回家。

    刘远河眼下就是摸准了这个定律,所以决定先帮儿子摘一些鸭卵果,等天色第一次反弹的时候就收手回家。

    他在山里摘鸭卵果摘得倒是乐呵,可吴翠梅一个人在家里却等得很是心焦。

    原本,要是换做别的时候,她也不会太过于着急,可偏偏今天早上的时候吧,筷子掉了。

    这是一个不详的征兆。

    所以她想着,现在时间都这么晚了,家里的两个男人都还没有一个回家,该不会,真有什么事情发生了吧。

    她皱着眉头,看着院子刚刚已经暗下去的天空忽然间又亮了,心里更急了。

    这天都开始反光了,两个男人都还没回到家,是不是在山里遇到了什么危险?

    她想,老头子年纪大些,见过的世面肯定也多些,就算遇到了一些不干净的东西,肯定也能处理好。

    可青山不一样,青山年纪小,从小就没遇到过不干净的东西,要是万一今天倒霉真遇上了,他恐怕就要被困住了。

    吴翠梅一想到这些,心里就急得不行。

    也顾不上别的事情了,关了大门,就赶紧心急火燎的进山寻儿子去。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虽然今天白天没下雨,可是,到了这个时候,温度一低,风一吹,那浓重的雾气又再一次席卷而来。

    吴翠梅刚走到村尾的山脚下,便可见浓重的雾气从山中翻滚而出,好不骇人。

    她本就身体弱,眼下时间又晚了,再加上看见那白蒙蒙的雾气不断翻涌犹如巨浪,心中自是恐慌。

    可是,一想到儿子,也顾不上许多了,加快脚步就要进山寻儿子去。

    她想,要是找不到,天黑了就回家。

    现在天才刚刚反光第一次,还有半个多小时得时间才完全黑下去呢,不怕。

    就在她要往前走的时候,一个人影忽然从雾气中走出。

    雾气深浓,吴翠梅看得不太真切,但还是情急的叫唤道:“青山,是你吗?你怎么现在才回来?你知不知道,你吓死我了。我早上的时候不是跟你说了嘛,让你早点回家的,你偏不听,你知不知道,你再不回来,我就要进山找你了。你说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不知道让人省心啊。”

    吴翠梅已经哽咽了。

    没当过母亲的人可能永远也无法体会到那种害怕失去自己孩子的感觉。

    即使是父亲也同样有那种感受,但要说强烈,绝对远不如当母亲的来得强烈。

    “婶婶。”从雾气走出来的,却不是刘青山。

    吴翠梅听着这个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愣了下,眼泪顿时下来了:“不是青山。”小说阅读_www.shuoshu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