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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荚蒾(夹迷,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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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青山蹲下身子仔细查看,并用手指甲刮了一下叶面上的血滴,最后确定,这些洒了一路的干红不是叶片的斑点,而确确实实是动物的血液。

    这么说来,昨晚上遇到的那只大猫估计就是村民们说的那头死里逃生的大猫了。

    嗨,真是可惜了,要是当时勇敢一点,把那只受伤的大猫给抓了,说不定还能带回家里帮忙抓老鼠呢。

    看了看明亮的林子,已然不见大猫的踪影之后,刘青山只好暂时忘却这件事,专心致志的干活去。

    山地已经被挖得差不多了,今天早上再忙活一个早上,估计就可以收工了。

    明天谭大傻就要出来了,他之前答应了谭奶奶,等谭大傻被放出来那天得去接谭大傻,并且帮忙一起教育教育谭大傻的。

    所以,今天最好是尽早干完活,然后尽早回家去洗个头,洗个澡,把自己身上的男子汉气概洗去一部分,免得明天上街的时候又要引得无数少妇侧目。

    唉,人还是要有自知之明的,像我刘青山这种长得帅,智商高,还神力超群的人就该低调一点,免得一上街成为路人瞩目的焦点。

    无奈的摇着头,到了山地这里,便开始劳作。

    到了正午的时候,一切如他盘算那般,山地挖好了,没有完全烧然的树枝也被整理到一旁了。

    现在,山地的开荒算是完美收官了。

    因为之前的雨,山顶的蓄水池已经蓄了一些水,虽然不多,但洗把手还是可以的洗了手,刘青山坐在大树底下的水泥墩上,感受着柔和的山风与温暖的空气,丝毫不觉现在已经是冬日。

    看着干净成型的偌大梯地,想来低调又谦虚还不自满的他还是颇为得意的。

    嗯,就得意这一次。

    试想一下,像这样既要开荒,又要挖地的大工程,如果让普通人来做,没有一两个月绝对搞不定。可是,他刘青山用了十来天的时间,就把这些事情全部做好了,可见力气大了,工作效率也会大大提升。

    现在,山地开好了,就等着开春时,春雨滋润大地之际,再挖坑种上果树就可以了。

    从高处往下俯瞰这一大片通过自己努力而成型的梯地,刘青山心里除了得意之外,更多的是自豪。虽然目前这片山地里还没有种上任何经济作物,尚且还不能为家里带来任何收益——

    但是,这一块山地的成型意味着,这块山地是他家的,再也不能有人像之前的谭老太那样像靠一张嘴巴就想霸占这块山地。

    只要国家不抢农民的地,那这块地就会一直是他老刘家的,世世代代都是。

    这可比卖山药卖竹笋的收益大多了。挖山地属于长期收益,而卖山药卖竹笋则属于短期收益。

    两者也说不上谁好谁坏,只能说各有优势吧。

    山地的收益属于细水长流型,挖竹笋挖山药则属于爆发型。

    自豪一番之后,刘青山便收拾东西往家里走。因为山地挖好了,之后估计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来这里,所以挖山地用的锄头砍柴刀之类的工具就得全部带回去了。

    要是弄丢了这些东西,老妈估计得唠叨半个月。

    带着工具往回走的时候,刘青山没走新修的山道,而是鬼使神差的从右边的岔路口走去。

    这条山道就是房子后面的那条山道。

    这条山道的一半道路是容易打滑的沙子路,一半是崎岖陡峭的小路,走起来比院子对面的半腰山道还要难走。

    不过,刘青山之所以放弃新修的山道不走,选择走这条并不好走的山道,主要还是想看看能不能遇上什么新鲜的东西。

    俗话说得好,走别人不常走的路,才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嘛。

    扛着锄头一路往回走,刘青山的速度很慢,左看看,右看看,不停的期待着能遇到点什么。

    其实,他期待的是能在这条比较少人走的山道中再遇到昨晚那只大猫。

    昨晚大猫消失的方向就是这边,如果从这里走回去的话,说不定还能有缘再遇见吧。

    毕竟,大猫这种东西真的很稀缺啊。

    不过,那大猫显然是怕极了人类,断然不会停留在这种地方。这地方虽然远离外村,但山民活动频繁,几乎处处都能嗅到人类的气息。那受伤逃走的大猫怕是已经一路往深山奔驰而去,再也不会涉足人类的活动区域了吧。

    唉。想到这里,刘青山有些遗憾。

    毕竟自己也算是个有金手指的美男子了,可是,从获得金手指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虏获过任何宠物呢。

    这好像有点儿不符合剧情的发展。

    里,或者电视里,一般长得像他这么帅,本事又大的男主角,往往身边都会跟着不少宠物或者坐骑的。

    更有甚者,还三妻四妾呢。

    唉,再看他刘青山,除了一把破锄头,一把破砍柴刀就啥也没有了,真是对不起这一身神力啊。

    摇摇头,有些失望的往回继续走。

    走着走着,前方不远处的一片猩红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那是什么?

    刘青山一愣,连忙加快脚步往前走去。

    越靠近那一片猩红,他的小心脏就跳得越快,就越兴奋。

    哇哈哈,不是吧,走运了?

    刘青山干脆跑了起来,以极快的速度跑到路边的一片猩红旁边。

    这片猩红自然不会是大猫留下的血液,这猩红之物不是旁物,正是小时候山里最为常见的小野果——荚蒾。

    不过,随着山民们的疯狂开荒,山里的荚蒾数量急剧减少,刘青山之前进山挖山药挖竹笋,一直都没有遇到荚蒾,却没想到,今天居然就在家门口后面的这条山道上遇见了。

    荚蒾是一种落叶灌木,成年植株的高度一般在两米到三米之间。

    每年的56月份便是荚蒾鲜花盛开的时候。洁白的小花密密麻麻的簇拥在枝头上,聚拢成一个绣球的形状,很是可爱。

    到了9月份之后,荚蒾的小野果开始成熟,一直持续到冬季还能在枝头上看到猩红的小野果一团团的压弯枝头。

    按照道理来说,现在应该不是荚蒾的盛果期了,不过,大概是因为气候温暖的缘故,刘青山现在看到的这一丛荚蒾仍旧在枝头上挂满了累累硕果。

    那猩红的小野果虽然仅有黄豆大小,可它们十个几十个的聚拢在树枝上,看起来仍然十分惹眼。

    红彤彤的颜色在正午的阳光下,更是红得仿佛血玛瑙一般,不仅红,而且还带着一点点通透。

    微风一吹,那一串串诱人的小野果便在枝头上摇啊摇,好像在奶声奶气的说:“小哥哥,小哥哥,快来吃我呀,再不吃我,我就要掉在地上,摔得头破血流啦。”

    刘青山回想起小时候吃荚蒾的情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荚蒾的味道没有苹果的甜,没有雪梨的脆,没有西瓜的多汁,也没有香蕉的软糯。

    它的味道有些纯粹,就是微微的酸甜,再无其他。

    它的果子本身就只有黄豆大小,除去里面的扁平果核,能吃的部分少之又少,但是,就算是这样,它仍然是山里人记忆中不可或缺的美味。

    刘青山又吞了一口口水,然后赶紧把手中的锄头砍柴刀往地上一扔,就立马朝路外侧的荚蒾下手了。小说阅读_www.shuoshu8.com